河南登封,一男子开车去公司上班,他将车停在公司楼下的地下停车场后,就一直没有下车。直到晚上9点多,男子才被人发现猝死在车内。后公司向人社局申请认定男子属于工伤,但遭到了驳回。男子的家属将人社局告上法院,可法院也驳回了,理由是男子未进公司,未到岗位上。 在河南登封,有个张先生,一大早开车到了公司楼下的停车场,打算开始一天的工作。可奇怪的是,他停好车后就没再出来。直到晚上9点,家人和同事去找他,才发现他已经在车里没了呼吸,警察说他是突然去世的。 公司想帮张先生申请工伤,但人社局没同意,说是因为张先生既没进公司,也没到岗位上,而且从他去世到被发现超过了48小时。张先生的家人觉得不公平,就打了官司,他们认为张先生都到公司楼下了,就是在上班的路上,应该算工伤。可最后法院还是没支持他们的说法。法院经过审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说,只有在上班路上遇到不是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算是工伤。但张先生并没有出事故,他是因病去世的。要说他是在工作岗位上,那也得拿出他在车里干工作相关事情的证据,可家属没提供出来。 法律上讲得很清楚,要认定为工伤,得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然生病”这三个条件,或者是上下班路上出车祸。张先生这案子,这两条都不符合。 一审、二审法院都没支持家属的请求,张先生不能被算作工伤。这事儿让大家对工伤认定的标准议论纷纷,但法律的规定是很明确的,这里就看出感情和规定之间的差别了。
河南登封,一男子开车去公司上班,他将车停在公司楼下的地下停车场后,就一直没有下车
淡泊飒姐吖
2025-07-30 20: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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