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男子家暴前妻,前妻不堪被殴打,离婚跑了,留下3岁的女儿,男子酗酒后,便又开始长期家暴女儿,从3岁到6岁,就有7次被父亲打进医院,直到邻居发现,6岁的女孩又被家暴,卷缩在黑暗的楼道中,嘴里还冒着血泡,他报了警,大家才知道,女孩长期被父亲冻饿,用水管抽打,用烟头烫,但男子辩解:他是在管教女儿。 7月29日津云报道,6岁的女孩被父亲家暴一顿之后,她害怕地蜷缩在黑暗的楼道中,时不时她还吐出一些血泡,此时的她,不但黑暗笼罩着她,恐惧也向她袭来。 此时的她多么想念妈妈呀,可是她已经很久没有见妈妈了,她甚至都有些想不起妈妈的模样,她依稀还记得,妈妈还在家的时候,她不小心摔了,妈妈都会心疼地掉眼泪,会抱着她,安抚着她。 可现在无论她有多痛,无论她是否遍体鳞伤,她再也找不到妈妈了,再没有人来关心她一下,留在她身边的,只有会家暴她的爸爸,她一想到爸爸打她的模样,就浑身颤抖。 她孤苦伶仃地蜷缩在那里,回想起妈妈来看她时,给她买了一条漂亮的裙子,她当时多么想穿上漂亮的裙子,和妈妈开开心心玩一天,却在父亲的眼神下,她害怕地丢了裙子。 她努力回想那漂亮的裙子,想象着妈妈心疼她的模样,她紧紧抱住自己。 一个邻居路过,看到女孩吐出了血泡,身上似乎还有血迹,他时常听到女孩被爸爸打哭的声音,以前他老是听女孩的爸爸说,他在管教女孩,但他看着女孩的样子,并不像被父亲管教那么简单。 看着孩子受伤如此严重,他赶紧帮忙报了警,这才掀开了6岁女孩被父亲家暴3年的真相。 原来女孩在3岁的时候,她的爸爸就经常家暴她的妈妈,她的妈妈不得已离了婚离,开了这个家,却带不走她,父亲争取了她的抚养权,或许她的父亲,想用她挽留她的母亲。 年幼的女孩不知道父亲为何要她的抚养权,她也没有想过,她的悲惨童年开始了。 自从女孩的母亲离开之后,她的父亲开始常常酗酒,一喝了酒回家,不管女孩是在乖乖地睡觉,还是在乖乖地看书,他逮住女孩就家暴。 有时候,女孩被冻饿着,有时候,女孩被父亲拿水管抽打着,有时候,父亲脾气一来就会拿烟头烫她。 她时常发出嗷嗷大叫,常常哭得泣不成声,邻居们常常听到,但是她的父亲都会跟别人说,他是在管教女儿。 邻居们也体谅这个单亲父亲,带着一个女儿不容易,没人想过这个年幼的孩子会被父亲家暴。 其实女孩被家暴,幼儿园的老师也曾发现过,那时老师看到女孩身上经常有淤青,有旧伤,老师就怀疑过孩子身上的伤,有可能是被家暴,但是孩子的父亲跟老师说,孩子是自己摔伤的。 毕竟读幼儿园的孩子经常会摔伤,老师听到孩子的父亲这么说,也就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女孩便继续受到父亲的家暴。 事发之后,民警调查了女孩就医的记录,突然发现女孩从3岁到6岁,这3年间,孩子就已经有7次就医,并且每一次都很严重,要不就是骨折了,要不就是内脏出血了,如今看来,孩子之所以住院,都是被父亲家暴的。 孩子才6岁,就已经被生父家暴了3年,这是她痛苦的3年,在邻居报了警之后,女孩的母亲争取了女孩的抚养权,孩子的父亲需要每个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 女孩的父亲也因为他的家暴行为,付出了代价。 那么该如何认定女孩父亲的行为呢? 首先,女孩长达3年被父亲家暴,情况还非常严重,他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虐待罪。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罪是指,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女孩父亲确实存在家暴行为,因此判决女孩父亲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其次,女孩的抚养权虽然归属母亲,但是她的父亲依然需要对她履行抚养义务。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不管这个父亲到底出于什么原因虐待女孩,即使他没有了孩子的抚养权,他依然要尽自己的抚养义务。 那么你是如何看待女孩的遭遇呢?#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贵州,女子和前夫离了婚,她含辛茹苦打工供儿子读大学,儿子大学毕业月薪差不多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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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
畜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