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图书馆性骚扰事件没有赢家# 7月25号,武汉大学图书馆“性骚扰”案一审宣判,法院驳回女方指控,认定男方行为不构成性骚扰。但这持续两年的纠纷里,网暴带来的伤害远超案件本身,男方确诊创伤后应激障碍,多次自杀,家人也遭诅咒,女方也深陷谩骂。 那法院为什么认定“不构成性骚扰”呢?一是证据不足,女方提交的视频里,男方手放腿间有动作,但男方有购药记录和就诊证明,说是湿疹复发抓挠;女方提供的“道歉信”,男方没明确行为内容,录音显示他可能是恐慌妥协。二是缺乏“针对性”,图书馆是开放区域,两人没语言或肢体接触,男方动作隐蔽,无证据表明想让女方感知。所以,法律上不认为这是“针对女方的性骚扰”。 现在判决结果出来了,但网暴造成的伤害已经无法挽回。这个网络时代,舆论审判往往比司法程序更快“定罪”。一句“官二代为所欲为”的猜测,就能让男方从“学霸”沦为众矢之的;一段“未明确指认”的视频,就让女方承受“诬告”的骂名。但法律从不允许“情绪代替证据”——正如判决书强调:“公共场所行为需结合具体情境综合判断,非理性传播可能造成不可逆伤害”。网暴者可能面临民事侵权赔偿、刑事犯罪判刑、治安处罚这三重法律责任。男方母亲已表示要起诉这些网暴者。 那我们能做点什么呢?信法律,没确凿证据坚持“无罪推定”;维权也得守界,不能公开他人信息;平台得建“防火墙”,拦截侵权信息。性骚扰案件本就复杂,非黑即白的道德审判只会激化矛盾。《刑法》第246条明确,公然侮辱他人可追究刑事责任。若再遇恶意攻击,保留证据、果断维权!真相或许会迟到,但暴力从不是正义的通行证。
#武大图书馆性骚扰事件没有赢家# 7月25号,武汉大学图书馆“性骚扰”案一审
马俊哲律师
2025-08-04 14: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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