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保护法成了护恶法,那我们还有底线吗?】
校园霸凌
在这个处处高喊“未来靠少年”的社会里,孩子们确实站在了风口浪尖。但有趣的是,谁家的孩子,是“未来”,谁家的孩子,就成了“工具人”或者“弃子”。而在一切慷慨激昂的标语背后,我们却看见了一个赤裸、荒诞甚至令人作呕的现实:打人不用负责任,只因你年纪小。
2025年7月22日,四川江油,一栋废弃楼房,一群“未成年人”,一段视频,一场暴力。
视频里的女孩,十四岁,被拉着头发、推倒、拳脚相加,像个没人的包裹,被任意踢来踢去。
而围观者,有人拍照,有人录影,有人笑着说:“她娘是聋哑人,不会说话,打了也白打。”
这是文明吗?这是教育吗?这是“祖国的花朵”吗?
不,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社会病灶,只不过被一层叫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糖纸包裹了起来,任你戳破,它还要说:“不能对孩子太严。”
可孩子打人,孩子羞辱别人,孩子说“我进去二十分钟就出来”,孩子把法律当成儿戏,——我们还能说:“他们还小,不懂事”吗?
我们不妨先从“懂不懂事”开始说起。
刘某甲,15岁,施暴者之一,曾多次因霸凌进派出所;彭某某,14岁,同样“前科”累累。视频中,他们叫嚣着、嬉笑着、殴打着,仿佛这是一场练手的拳击赛,更像一场社交媒体上的“表演秀”。
他们懂不懂事?
他们太懂事了,懂得怎么钻法律的空子,懂得14岁以下没有刑责,懂得警察来了也就是“进去一会儿”,懂得拍下来放网上,还能给自己“涨点粉”。
这不是无知,这是有备而来。
可这群“懂事”的孩子,最后得到了什么?
行政拘留?——不执行。
法律惩戒?——未成年豁免。
责任追究?——交给监护人“严加管教”。
一句“送专门学校”,就像把一场真实的暴力表演交给了舞台后面,继续排练。
如果说这是“教育”,那我宁愿当一头野兽。
说什么“专门学校”,封闭式管理、心理干预……听起来像那么回事,实则不过是另一个权责模糊的温室。那里的门进得去,出来之后依旧能叫嚣“我进去过,又怎样”。——那不是学校,那是回锅训练营。
让我们清醒一点:一刀割下去的伤疤,不会因为“教育”就立刻愈合;而那些自称“进去多次”的少年,也不会因为“吃了几顿伙食”就顿悟人生。
他们需要的不是“教化”,而是代价。
是的,代价。
不是“未来不能毁”,而是受害者的未来已被毁。赖某某,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因家庭特殊而被孤立,母亲是聋哑人,学校不闻不问,换学失败,在长期欺凌中沉默,而今再度成为暴力的对象。
如果说这世界还有一点“为弱者说话”的良心,那请你站出来告诉我:她的权利,谁来还?
而围观者呢?录像的那群人,他们不动手,但手比拳头还冷。他们拍下的是暴力,传播的是羞辱,却只是被“批评教育”了几句,便拍拍屁股走人。
于是我终于明白:
在这个社会上,动手的“未成年”不必负责;拍照的“未成年”不必负责;冷眼旁观的“未成年”不必负责;——唯独被打的孩子,要独自承担一切后果。
我一直以为,法律是用来保护人的。但现在看来,它更像是用来画地为牢的,只保护一小撮人,而让大多数人自生自灭。
你说,未成年人不能进监狱。
我说,那好,请你告诉我,受害者算不算“未成年人”?
她为什么不能得到平等保护?
你说,他们还年轻,不能留下案底。
我说,那她呢?她还年轻,她被打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她一辈子都活在阴影里,这个案底,谁来抹掉?
我们再看处理结果。
警方依法启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5条程序,把施暴者送去专门学校。
好事。
可你能保证他们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后出来,不再施暴、不再拿别人当靶子?
你不能。
你也不在乎。
因为他们再出事时,你还会说:“他们年纪还小,还是要教育为主。”
那我们就继续等,等下一个赖某某,等下一个视频爆出,等下一个社会哗然,再等一次“依法教育”的流程,然后,一切如常。
在很多国家,对于严重校园暴力行为,早已立法处理。例如日本,一旦出现殴打、威胁行为,警方立刻介入,拘留与审讯并行,家庭与学校共同承担责任。美国某些州甚至将“校园暴力”纳入刑事范畴1,轻则社工监督,重则青少年法庭处理。
而我们呢?
我们说:“要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
我不反对这句话,但请你告诉我:
难道赖某某不是未成年人?
她为什么没有被保护?她的哭喊为什么没人听见?她的委屈为什么没人看见?
当“保护”成为施暴者的盾牌,那这把“法律”,就成了利刃,反过来,割向了弱者的心脏。
我不是不讲人情。
我只希望,这个国家,讲一点公道。
不是谁哭得响就有理,而是谁受了苦,就该有人赔。
不是谁年纪小就可以任性,而是谁伤了人,就该承担责任。
不是谁在网络上火了就能被原谅,而是谁触碰了底线,就该依法惩处。
我们不能把法律变成“未成年人的避风港”,也不能把“教育为主”当成逃避惩罚的借口。
我们要做的,是告诉每一个孩子:
你可以调皮、可以犯错、可以迷茫,但你不能以年龄为借口,把别人的人生当成玩具。
(来源:林家故事汇 原创:子珩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