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男子与女友在一医院做了艾滋病检查,在检查结果显示两人均未感染后同居结婚。怎料,几个月后,男子再次检查身体却被确诊感染了HIV,又得知女友早就被疾控中心确诊为HIV患者。男子难以释怀,先是投诉、报警,而后又将女友及医院告上法庭,向女友及医院索赔57万余元损失。但法院这样判!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案情显示,27岁的男子阿强(化名)与26岁的女子小美(化名)4年前原本是恋人关系。 2021年12月19日,阿强带着小美在一医院做了HIV检测,检查结果显示双方均未感染HIV。 怎料,2022年3月28日,阿强在另一医院检查身体时,检测结果却显示其感染了HIV。 阿强懵了,起初以为是搞错了,随后不放心,又去另一医院做了检查,但检查结果仍显示其感染了HIV。 随后又得知小美早在2020年3月22日就已经被疾控中心确诊为HIV患者,难以释怀,先是投诉、而后报警。 当地警方接到阿强的报警后便立案,但是不久后又以不符合逮捕条件为由将小美释放。 随后不久,阿强又以故意隐瞒病情将小美和第一家没有检查出小美患病的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小美和被告医院赔偿自己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共计57万余元损失。 关于医院是否担责的问题。 根据一审庭审查明,虽然被告医院未检测出小美患有HIV,但是与被告医院建立服务关系的是小美,就算被告医院发现小美的病情应该告知小美,而无需告知阿强。 关于小美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 根据疾控中心记载其已经于2020年3月22日被确诊HIV并进行治疗。 不过,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举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综上,一审法院最终驳回了阿强的全部诉请。 一审判决后,阿强不服又提起上诉,阿强认为,第一、被告医院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通过HIV技术和条件等审核验收,私自开展HIV检测工作,未检测出小美系HIV感染者,具有明显过错,被告医院对外开展HIV检测工作,具有社会公众公信力,检测后双方均无问题,被告医院如果检测出小美是HIV感染者,确实不需告知自己,但事实是被告医院未检测出小美是系HIV感染者。自己正是基于对被告医院的信任,才与小美结婚同居,最终导致自己感染上HIV,被告医院的行为与自己感染HIV也具有因果关系。 第二、小美早在2020年3月22日已被确诊为HIV患者,在此期间其一直服用国家免费发放的抑制HIV的药品,但其为了让自己支付高额彩礼,隐瞒真实情况,并选择了不具备HIV快检技术和条件的被告医院进行快检。检测结果显示阴性后,小美也未采取相应措施,而是与自己同居生活,进而导致自己感染了HIV,其过错行为与后果具有因果关系。 另外,自己与小美在2021年12月19日前往被告医院专门检测HIV的目的和结果,以及同居生活的时间和自己被确诊HIV的时间达到了民事证明高度盖然性的标准,足以证明自己系因与小美同居生活而感染HIV;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可能存在其他的感染途径等等。 面对阿强的上诉,小美没有出庭答辩,被告医院则辩称是按照当地规定开展HIV初筛工作,不是婚检,也不知道阿强要与小美同居结婚等等。 二审法院判了! 综上,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最终判决驳回了阿强的上诉,维持原判。
四川凉山,男子与女友在一医院做了艾滋病检查,在检查结果显示两人均未感染后同居结婚
晨曦是微光
2025-08-05 11:24:29
1
阅读:108940
雪月
受害者居然没知情权,希望医院和审理的人都遭上这么一次!让你们也知道投诉无门是怎么个事!
2019 回复 08-05 21:32
目的是保护医院利益
华丽的逆转 回复 08-05 19:38
婚后也不受保护
伟岸
为消灭人口作出了重大贡献!
的方法 回复 08-06 04:18
这样的方式用不了几年,全国得有上亿人遭
天若无情 回复 08-06 05:57
艾滋它本身不夺命的啊,夺命的是艾滋的副作用,也就是艾滋会摧毁你的免疫系统,让你的城市如同一座不设防的城市,随时会被攻陷!
自由
保护隐私,但增加了感染人数,值得吗?
用户58xxx68 回复 08-05 21:38
问题是这是要命的东西 隐私权大过生命权 是倒反天罡
逸风 回复 08-05 19:22
其实生命健康权应该是大于隐私权的,现在倒反天罡了[大哭]
沪漂
你的健康权低于我的隐私权,我的隐私权高于一切[滑稽笑],现实就是这么混蛋
用户16xxx52 回复 08-05 22:18
一个简单的新冠就举国抵制,科兴的后遗症有感受到吗,而要人命的病居然置之不理?佩服
用户13xxx36 回复 08-05 20:42
这不是简单的健康问题了,是要命的,不是什么妇科炎症皮肤病这种,这病有得医没得救的,说不定那天就因为一个流感人就走了,本来活着就不容易,还到处是坑。
真爱难求
保护他妹啊 这样的案例网上看到了好几起 妈拉个巴子的他 婚检检测出了也没说 还让他们结婚 这是保护隐私吗?难道不是在谋杀
飞扬草
这不是保护隐私吧?明明害死人了好吗
用户99xxx98
一个20多岁健康的人,本来可以正常的活到70多岁,还能有40-50年的生活。却被结婚对象隐瞒艾滋病故意传播导致感染,70多岁的寿命直接下降到30多-40多岁,寿命减少了30多年。这不应该判传播者故意杀人罪吗,法律应该重判这些故意传播杀人犯。
45507
男的得不到任何赔偿,那就一起毁灭
待你长发及腰蹲坑注意发梢 回复 08-06 04:09
对,这种情况下如果这个人产生反社会心理怎么办?快死之前报复社会随机抽取幸运儿怎么办?
天明就睡觉 回复 08-06 05:53
大概率事件
用户18xxx94
同杀人有什么区别?这个更甚,还诛心!
ABC 回复 08-06 00:26
这就是逼男人鲨人
大兵(王兵
应该立法,把婚前检查列入必须项目,并且双方有知情权,受法律保护。
用户11xxx50 回复 08-06 03:25
女方隐瞒了,根本没办法查出来!药物可以把病毒降得很低!这个女的太坏了
随心所欲的星海 回复 08-06 05:37
可以再重找
老王
混账医院和糊涂法院为中国成为艾滋增长率最高的国家做出卓越贡献
用户10xxx40 回复 08-06 03:26
那是法律规定的
百味香汤包
得了艾滋病,就有应该有义务防止传播,明知自己有艾滋病却放任传播就应该隔离判刑
用户11xxx50 回复 08-06 03:27
对的呀,如果吃了药根本查不出来的,但是隐瞒都是导致对方得病,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用户17xxx63
如此“保护隐私”,婚检还有何意义?
用户10xxx88
[微笑],男女都是,同居前去婚检一下吧,然后要求双方互看检查报告。
用户10xxx88 回复 08-05 19:54
[呲牙笑],这么离谱的吗?无论男女,都应该告诉自己的另一半的呀,不然抓起来算了,按故意伤人算。
我爱人民币 回复 08-05 18:32
婚检没用,报告不写的,有问题会私下里偷偷联系本人,不会和配偶说的
灯芯做的眼晴
美国的阴谋一方面增加美国相关企业的营收收入。二方面破坏中国人的身心健康,影响人口增长
gsp6699
假如那个男抽血注射到法官家小孩体内,或注射到女方家小孩身体内那就麻烦了
流水 回复 08-06 01:54
有阻断药
用户84xxx52 回复 流水 08-06 02:25
鼓捣拖几天
XYZ
保护隐私,梅毒啥的还可以理解,但是艾滋病这玩意杀伤力太大了,居然还能保护[哭笑不得]
白浪滔天 回复 08-06 00:04
梅毒其实是跟艾滋一个级别的传染病,而且症状更恐怖。
__喂借个嶶笑 回复 白浪滔天 08-06 05:40
梅毒不致命,艾滋是要命的[抠鼻]
用户12xxx45
都得艾滋病了,还有什么好怕的?
用户84xxx52 回复 08-06 02:24
报复医院是找错地方了,要报复卫健委和疾控中心,这两个部门才关键
彼岸花开 回复 用户84xxx52 08-06 03:28
已经确诊了艾滋病的人去医院检查却没查出来,你说医院无辜?
钢铁的菲利克斯
隐私权重要,还是生命权重要
欢子
真的怕,还得去大医院!这男怕鬼竟还是遇上了鬼,你说可不可怜,太惨了,这女的该死!
gsgl02chen
可以不管一切的乱传了
道法万千
因为艾滋病是医疗领域最受欢迎的疾病,传染性很强,需要终生服药,不致死,产生抗药性后药会越来越贵,要么死要么花光所有买药。所以知道为什么艾滋病患者被保护了吧,这全是钱
宇宙 回复 08-05 23:34
传染性不像感冒那么强,几万分之一,服药很吃医保,给国家造成很大负担才是医疗领域喜见的
最幸福的人
这样的后果就是以后艾滋病人的活路没有了!
用户12xxx66 回复 08-05 22:55
一个国家应该保护绝大部份人的健康权,而不是保护一小部分人的隐私权,何况那一小部分中的大部分不是好鸟
子木 回复 08-05 22:40
你是想让没有得艾滋的人也没有活路?
冬日太阳
虽然隐私很重要,但是不能牺牲其他人的健康!疫情期间,你们尊重他人隐私了嘛?也就是说个人隐私不能影响他人身体安全!自由也是!婚检,虽然没有结婚,法律上来说和普通个人之间一样,但是这是结婚的特殊阶段!婚检是结婚的准备,对大多数人来说婚检是结婚的前置条件!是两个准备结婚的人,对对方最后的确认。而作为共同信任的医院,却对明显高危传染病不通知,保护一方隐私,却置另一方生命与不顾,是完全的杀人放火一样的行为!比没检查出病更严重,是明知故犯,具有主观恶意!作为普通人,也不可能对一堆英文代码各种代称,专业名词具有认知,医院有法律义务告知另一方!如果为了防止病方闹等风险,可以明确告诉另一方,对方存在不适合结婚的病灶,建议充分考虑!这样,让他自己去问,也是折中的方式!
用户18xxx07
故意传播艾滋病,应该是违法了吧?
你个DerDer
反正都得了艾滋,能带走几个算几个,特别那些相关的,帮忙隐瞒的,还有判无责的,还有故意传播的。
流星
真是荒唐可笑的判决啊!
@生活
保护隐私,但增加了感染人数,值得吗?像这种故意传播疾病,不应该判刑吗?
用户18xxx28
传播病毒没有被追究。这是违法!
就看看吧
想学鬼佬那套规矩,怎知学个三不象!!![墨镜]
秋飞
完蛋了
土豆
都染上了,还不用刀多解决几个垃圾,还人们一个安宁的环境。
自然
人为制造报复社会的垃圾
乘风
查出来隐瞒感染人的配偶是何种的丧心病狂的操作!
用户452873
法院院长医院院长不怕吗?阿强什么都没有了,有的只是恨!
老两口具体
二审判决了,就别纠缠了,直接让小妹和医院领导去见上帝
鼠鼠我鸭
反正男的必死无疑,还不如趁现在身体还好有仇报仇有怨抱怨。
Mourinho
二审跟闹着玩一样
瀛洲界
你都tmd有艾滋病了,你还惯着那些坑你的人?
15xxx92
女方涉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应该判刑
青松
直接去给每人扎一针
什么。签名。
真黑丫,明知艾滋病都同人同居
用户15xxx77
艾滋病患者发现一例枪毙一例
一场风 回复 08-05 22:50
这不合适,有不少像这男的一样的无辜被感染者,不过支持故意传染他人的枪毙!
老陈醋
现在的某些法律判决总是利于过错者,不知意图何在?
用户26xxx86 回复 08-05 22:14
西方白皮的渗透而已,中国那么大的市场,艾滋病不在中国遍地开花,犹太人的抗艾药怎么卖出去?
宁人
艾滋病人疯狂够了也想找个陪伴的人,黄泉路上不会孤独
光明顶
这两个单位为搞乱社会,已经是竭尽全力
用户68xxx13
他不会报复社会吧~
1902968
故意传播艾滋难道不是犯罪吗?
檬虻
这世道不害人就是犯罪
用户18xxx35
得爱之病离死不远了,爱恨情仇就只要一把刀。
用户10xxx59
法律法规也是人制定的,这个艾滋病所谓的隐私权真的该取消了:且该强制婚检,并且双方都该有彼此真实的检查结果报告。
用户17xxx98
现在糊涂法官太多了。
用户10xxx98
拉着一个无冤无仇的人一起下地狱,到底是怎么想的?遇到那想不开的,当即就给她来一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主打一绝不苟活
用户14xxx09
如果是我,我不会要钱,而是把医院的人和这女的一并除了,减少病毒传播
用户14xxx95
现在的很多做法都在朝断子绝孙的方向发展!
多多少少
蓄意谋杀
用户10xxx47
婚前不保护,婚后也不保护,彩礼还那么高,所以没人敢结婚了
小砂粒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医院和那个女的合伙害人?
用户10xxx34
要求国家要管艾滋病毒
zzw50十
保护传染
爱人民
女友故意隐瞒病情没责任?
用户45xxx90
得了艾滋病,心中又有恨,他不会去报复?
云逐星语
我都怀疑医院隐瞒病情,大学校长引进携带病毒黑人,而女大学生对黑人爱到疯狂,这是不是限制人口计划
坛坛圣寺
如男女双方开始告知接诊医生,说是婚检,那该医院负重要责任。但现在是女方负重要责任。
天天向上
杀!
北斗
生命权低于隐私权的年代,只有祝所有掌此类权者配偶均为艾慈病患者而不告知,所有后代均为艾滋病患者。
平头哥们儿
吧自己的血给医生律师法官都注射一管让他们感受一下
用户77xxx96
物理法则
用户14xxx64
渊
宇浩然
医院检测技术不行,那你还开展检测不是害人就是套取检测费!
心情
如果是我,我可能会杀人!
用户10xxx40
婚检有什么意义 ,所以现在人都不敢结婚了。。。
缘来是你
你应上去咬医生一口,咬法官一口
用户10xxx55 回复 08-06 01:48
抽点血,给判的那几个来一针,完美
家大于一切
这样判决会不会造成负面效果
qiaoye
反正活不长,把那女的送走吧
冉冉晨曦
要是我我就直接刀了女的和医院负责人
冉冉晨曦 回复 08-06 05:41
反正活不了多久了,我不好过谁也别想好过
义乐
社会上很多人包括司法机关的一些人走进了认识误区。隐私权是针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外的人而设立的法律规定,而家庭内部成员一般的普遍的都是居住在同一住宅里、同桌吃饭、同一客厅活动,甚至是同睡(夫妻、父母与幼稚子女)一张床,因此,基于最亲密关系的家人互相之间知道隐私这是正常的,也是建立在互相信任、互相关心爱护、互相帮助的基础上而发生的互不隐瞒互相告知的常情…婚检的目的就是让结婚的男女双方互相知悉对方的身体健康情形,是否患有不宜结婚的重大疾病(诸如精神病、肺结核、癌症、艾滋病…),结婚的对象之间不能互相隐瞒 疾病,应该让对方知情。所以,医院对于婚检结果,不能以保护患者隐私权为由对其对象隐瞒不报。
我朋友
都艾滋病了,那疯狂起来就完事,女方家,医院,判决的全部一波带走。
用户42xxx83
这么搞,不泛滥才怪
幸运灰太狼
缅甸有卖炸药和枪
沉默非金
我可不可以理解成,我有我有一种毒药地吃十次才能死人,我就不是杀人了。这不是谋杀么?
用户95xxx56
打着保护隐私的名义!实际却干着损害国人的缺德玩意!都该杀该死该死!
现在即是永远
危害大众的人为什么隐藏这些个体,揪出烂柿子来这一筐柿子就不会坏完[滑稽笑][得瑟][点赞]
用户10xxx93
毁三观
风舞明月
这个是绝症也是传染病,应像新冠一样公开信息或隔离患者,别让其传染他人。
ygswjw
这个不是稳私权,必须面向全社会公开。就像精神病患者一样,必须要收容。
阿生
故意传播艾滋病,这没有罪吗???
雪狼
告不了就一起过吧,反正都同一路人了,大家都知道了,加上彩礼应也要不回的了
用户10xxx55 回复 08-06 01:47
冤有头债有主,欠刀,被坑还一起过
把好吃7交出来
男女双方换位,再检查出来结果就又是另一个说法了
用户10xxx20
既然得病又得不到赔偿还要不到说法那就毁灭吧
用户12xxx74
这就是艾滋横向的另一个原因
落籽尘埃
最TM扯淡的是婚检也不说……
路边的猫
到底是艾滋病人的隐私权重要还是别人的生命健康权重要。被查出艾滋病,ta的结婚对象也被隐瞒,这是故意传播艾滋病可以坐牢的吧
用户14xxx24
小心,告你强奸,牢都有得你坐!
千山万水
保护少数人,伤害多数人
放下
全部干掉
朵朵棉花~千層被
检查出HIV病毒又不让告知对方,这条法规是些什么人搞出来的?不告诉对方那还需要检查什么?不告诉对方、但是、是不是应该要隔离带HIV病毒的携带者呢?不隔离又不对方、那不是到处传播???????????????????。HIV病毒难逍比新冠病毒还要轻?那时新冠病毒携带者还到处拦截下来。HIV病毒携带者不让说,这是什么逻辑????
用户97xxx42
中国这个社会,假如这样继续下去,前景堪忧!
用户14xxx37
隐私权还能高于生命权?
用户14xxx37 回复 08-05 23:32
况且明知自己有致命传感病还隐瞒不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应属于故意危害公共安全之类的违法行为,不应公诉吗
用户70xxx28
可以大开杀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