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霸凌事件:当“20分钟出来”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通行证!

小峰聊社会 2025-08-05 12:38:13

2025年8月,一段令人震惊的校园暴力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画面中,14岁的女孩赖某某被几名同龄女孩围殴、侮辱,视频中的施暴者甚至公然挑衅法律:“我们进去十多次了,没两天就出来了,你能把我们怎么样?”这一事件不仅揭露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空白,也引发了公众对未成年犯罪惩罚不力的广泛讨论。

一、事件回顾:从暴力到公然蔑视法律

1. 暴力细节:有预谋的侮辱与伤害

根据江油警方的通报,事件发生在2025年7月22日下午3点。15岁的刘某甲因与赖某某发生矛盾,联合两名同伴,13岁的刘某乙和14岁的彭某某,将赖某某诱至一处废弃楼房进行殴打和侮辱。视频中清晰显示了施暴者对赖某某的恶劣行为: 肢体暴力:施暴者轮流扇耳光、踹腰部,甚至强迫赖某某下跪,并用脚踹背,造成头皮和双膝的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精神虐待:施暴者不仅逼迫赖某某脱衣,还在殴打过程中边数数边拍摄视频,事后威胁她不要告诉家长。 施暴者还在视频中得意洋洋地炫耀自己“进去十多次”,言辞中充满了对法律的蔑视。更令人心寒的是,赖某某的母亲为聋哑人,家庭监护能力弱,这使得赖某某在事件发生时未能及时获得帮助。

2. 警方处理:轻微处罚引发质疑

8月4日,江油警方通报了处理结果: 主犯刘某甲和彭某某被处以治安处罚,并送往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 从犯刘某乙和其他围观者则接受了批评教育,并责令监护人加强管教。 然而,社会的广泛质疑集中在施暴者为何能“多次进出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轻微伤的施暴者应处5-10日拘留,但由于这些施暴者未满16岁,法律仅能对其监护人进行处罚,实际惩戒力度严重不足。

二、法律困境:年龄保护与惩戒疲软的恶性循环

1. 轻微伤认定与惩罚天花板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微伤通常指头皮和双膝的擦伤,不符合“轻伤”的标准,因此,施暴者仅受到治安处罚。而未成年施暴者通常不面临拘留,最严重的惩罚也仅限于“批评教育”。这一“轻微伤+年龄保护”的组合,使得许多施暴者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可以逃避真正的法律惩罚。

2. 专门学校的效果与矫治问题 此次,施暴者刘某甲和彭某某被送往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然而,全国专门学校的数量非常有限,且大多数学校缺乏个性化的矫治方案,这使得矫治效果存疑。尽管有数据显示,部分专门学校矫治效果较好,但依然存在不少漏洞,例如重庆忠县的案例表明,矫治后的施暴者仍然继续实施暴力行为。

3. 法律修订:新法能否弥补空白? 2026年将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在一些方面进行修订,明确规定14-16岁未成年人若在一年内多次违法或情节严重(如结伙暴力、传播暴力视频),可被执行拘留。如果按新法,刘某甲和彭某某很可能面临拘留处罚,而现行法律框架下,他们仅能接受轻微的教育惩戒。

三、社会反思:法律失守与家长责任缺失

1. 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赖某某的母亲聋哑,父亲也只是普通工人,家庭背景让她在维权方面处于弱势。事件发生后,12天内并未及时向警方报案,这也使得施暴者有恃无恐。类似的案例屡见不鲜,例如2023年河南南阳霸凌案,受害者家长因不懂法律而未能及时获得帮助。弱势群体在维权中的失声,使得施暴者的暴力行为得以持续。

2. 监护人责任:缺位与纵容 调查显示,施暴者大多来自“问题家庭”:刘某甲的父母长期外出务工,由祖辈代管;彭某某则来自有家暴史的家庭,且曾因盗窃被训诫,但家长未进行有效的管教。这暴露了家庭监护责任的缺失。尽管《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监护人失职可被追责,但在实际操作中,责任追究并不严厉。

四、破解困局:完善全链条防治机制

1. 短期对策:严格执行专门学校制度 必须将多次违法的未成年人强制送入专门学校进行矫治,而非依赖监护人申请。同时,建立“离校后跟踪机制”,确保施暴者在离开专门学校后能够继续接受监控和干预。

2. 长期对策:降低轻微伤入刑门槛与追责监护人 立法应考虑将“多次霸凌致轻微伤”纳入寻衅滋事罪,突破“轻伤才入刑”的限制;并参考重庆忠县案例,法院可以判令施暴者的监护人承担高额的精神损害赔偿,以此倒逼监护责任的落实。

结语: 四川江油的校园暴力事件中,施暴者的“20分钟出来”的嚣张,正是对“法律不能保护我”的绝望呼喊。当未成年人犯罪逐渐演变为一种社会现象时,我们迫切需要通过法律修订和社会制度改革,打破当前“年龄特权”和“惩戒疲软”的恶性循环,让法律真正成为每个未成年人的保护伞,而非纵容暴力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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