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一男子与妻子相识才6个月就登记结婚了,可是在筹办婚礼时,却因婚宴的规模

知秋漫剪社会 2025-08-05 19:27:36

广东肇庆,一男子与妻子相识才6个月就登记结婚了,可是在筹办婚礼时,却因婚宴的规模和彩礼的数额产生矛盾,并开始分居生活。后男子起诉离婚,并要求妻子返还全部的彩礼50000元,但妻子不同意,认为已经共同生活了大半年,不可能当没事发生。

据粤TV8月4日报道,2022年3月,张先生和王女士通过别人介绍认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后,在6月份二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生活。

期间,二人的感情一直很好,双方父母也都看在眼里,所以早早地开始做好筹备婚礼的打算。在9月份的时候,二人便去领取了结婚证,正式开始筹备婚礼,还制作了请帖发给亲朋好友。

可万万没想到,在婚礼筹备期间,张先生给王女士的父母转去了50000元,说这是全部的彩礼钱。随后,张先生又同王女士商量,在男方和女方家的婚宴,都由王女士家来负责。

这下王女士不乐意了,当地虽然彩礼低,但一般都会要求最低8万元的彩礼,还有三金等。可张先生就给了5万元,连三金都没有,而且还要王女士家操办两场婚宴,这惹得王女士一家十分不快。

为了这件事,二人闹得不可开交,最终取消了婚宴。至此,二人开始了分居生活。

2024年4月份,张先生觉得与其这样分居,不如就离婚吧,于是要求王女士退还5万元彩礼,但遭到了拒绝。

王女士认为二人已经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按照规定是不需要退还彩礼的。

但是张先生不同意,他认为二人在登记结婚后,也仅仅共同生活了3个月时间,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王女士应当退还彩礼。

为此,张先生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要求判决离婚并判决王女士退还全部彩礼。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对于诉讼离婚,法院准予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并不是只要夫妻之间闹矛盾想要离婚就可以直接判离的。

而且张先生和王女士才结婚3个多月的时间,二人也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所以法院最终未同意张先生的离婚请求。

半年后,张先生再次起诉离婚。在法庭上,王女士也表示同意离婚。既然双方自愿离婚,那法院这次并未阻止。不过对于彩礼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也就是说,从登记结婚开始,彩礼原则上是不予返还的,给了就给了。但现在因为骗彩礼的情况十分常见,所以要特殊的情况特殊处理。

法院调查清楚后,认为张先生和王女士自结婚后3个月就开始分居,二人的共同生活时间较短。

不过,张先生支付的彩礼数额并不高,没有超过当地正常的彩礼水平,所以其要求退还全部彩礼的请求无法予以支持。

最终,张先生和王女士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和解协议,由王女士向张先生返还1万元彩礼。王女士当庭就把1万元转给了张先生。

最后,有网友表示:“这个分配方式不合理,应该退还4万元,毕竟女方又没怀孕什么的。”

还有网友表示:“这样下来,以后谁还敢结婚,如果把彩礼制度取消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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