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未满14岁女生,放学回家后,就离家出走,第2天上午才回家,母亲发现后,

静谧林间小径 2025-08-07 00:34:51

湖南永州,未满14岁女生,放学回家后,就离家出走,第2天上午才回家,母亲发现后,就查看她的聊天记录,结果发现,她被一名男子约出去,还开了房,母亲报了警,发现这名男子是卫生院的医生,而他确实和自己的女儿发生了事情,后来还发现,这个医生还和另一名未满14周岁的女孩,有3次发生事情,这个母亲很气愤,就要求他赔偿215.2万。 澎湃新闻报道,2023年9月21日的晚上,小来放学回家,一回到家就背着家人,偷偷跑出去,一个晚上没有回来,母亲知道自己的孩子长大了,又是叛逆期,说话总不爱听。 现在离家出走也不告诉家人一声,那天晚上,她担心了一个晚上,就害怕女儿在外面遭遇不测,或者被坏人害了。 第2天醒来,她忙完家里的活,就打算去找女儿,看看女儿晚上到底去干什么了。 可她还没有去找,女儿在第2天上午就回来了,看到女儿平安无事,这个母亲松了一口气,但她看女儿的表情,发现女儿有事瞒着她,她有预感,前一天晚上女儿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的女儿就快14岁了,正是叛逆期,这个时候要问女儿一些事情,还没开口就会被女儿顶回来。 要想知道女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她还得偷偷地观察女儿,她先从女儿的聊天记录入手,女儿出去,肯定是有人约她出去的,她就想看看到底是哪个朋友约她女儿出去,如果是在女生家过夜,她也好放心一些。 结果,她一查看女儿的聊天记录,发现女儿和一名成年男子聊天,而且聊天的记录非常暧昧,不回家的晚上,就是和这个男子去酒店开了房。 这位母亲当然意识到这意味着什么,于是赶紧问女儿前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女儿支支吾吾,大概地说了一下发生的事情。 果然不出所料,这位母亲已经清楚女儿到底发生什么了。 不过她还没有马上报警,她在做女儿的思想功课,如果女儿不配合她,那个男子也不承认,那么就算报警也没有用。 经过她轻声细语地劝女儿,她女儿终于愿意把事情说出来,这个母亲才在2023年的9月28日报了警。 当天这个母亲也带她去医院检查,发现她女儿作为女孩的膜已经破裂了。 民警找到了那个男子,结果那个男子的身份让人大吃一惊。 这个男子竟然是一个镇卫生院的医生,他是刘某,但是刘某却否认了这件事情,他承认了那天晚上,确实和小来开了房,但是他们是穿着衣服分床睡的,并没有发生任何事情。 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民警对此进行了侦查,在侦查的过程中,竟然发现了另一名被害者小廖。 而且小廖的遭遇更加糟糕,在2022年的8月到2023年的6月17日,刘某就和小廖有三次发生了事情。 更糟糕的是,刘某和小来,还有小赖,发生事情的时候,小来和小赖都没有满14周岁。 小来的母亲看到这个刘某如此可恶,她知道她的女儿和小廖只是开始,如果这个刘某没有得到严惩,那么受害的未成年女孩会更多,她不愿意让刘某逍遥法外。 她不但希望刘某受到刑事的惩罚,她还要求刘某赔偿215.2万。 那么刘某行为该如何认定呢? 首先,小来的母亲为何要215.2万的赔偿呢?因为这件事,对小来的身心健康以及精神状态,并且对以后的人生,都会有很大的影响,她们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这些人身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对于一个未满14岁的女孩来说,确实是一个比较大的损失,女孩可以要求赔偿。 其次,刘某侵害的这两名女孩都是未满14周岁,所以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刘某犯罪的事实是很清楚的,并且证据也充分,因此法院判决,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且赔偿286.24元。 但是刘某不服提起了上诉,刘某的父亲,是一名检察官,他作为刘某的辩护人,通过一番努力,二审法院判决,刘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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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爱你不是两三天

爱你不是两三天

1
2025-08-07 06:07

哈哈哈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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