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女子好心扶起老人,却反被老人儿子诬陷。女子自证清白无用,奔走维权暴瘦22斤

汐鹿生社会 2025-08-07 10:03:00

甘肃一女子好心扶起老人,却反被老人儿子诬陷。女子自证清白无用,奔走维权暴瘦22斤,患上高血压、心律不齐。两个月后,女子终于拿到道歉信,信上对方却称她苦苦哀求我们道歉,最后还写老人之后一切情况与女子无关。

周女士,下楼在小区里遛狗。突然,小狗朝着路边的排水沟叫了两声,周女士有些疑惑,走近却发现一位老人连着轮椅一起栽倒在了接近半米深的排水沟里。

周女士连忙跳下去想把老人扶上来,发现自己力量不够,又赶忙大声呼救,旁边的三名路人听见后过来帮忙,这才把老人和轮椅从排水沟里扶上来。

周女士还没来得及为自己帮助了别人感到开心,就听见了把她推入噩梦深渊的一句话。

三人中的一个,突然指着周女士旁边拴着的狗大喊:是不是你的狗把老人扑下去的!

周女士脑子里嗡的一下,气的一片空白。

她又气愤又委屈,勉强解释道:不是的,没有,我刚刚才下楼来遛狗,是小狗朝着那边叫我才发现有老人掉进排水沟了。

那三人却完全不听周女士的解释,冷笑着问:不是你撞的,你扶什么?

这三人要求周女士承担责任,周女士气的眼前发黑,二话不说就报了警,想要自证清白。

警察到了之后调查情况,周女士才知道这三人其中一名男子就是老人的儿子,可他之前却坚称不认识老人。

周女士只感到心寒,警方调查后并没有对周女士追责,也间接证明了周女士的清白。但周女士的噩梦却刚刚开始。

虽然周女士已经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但老人儿子仍然坚持诬陷周女士,并在小区内散播有关周女士的谣言。

周女士要求这三人给自己道歉,他们在沟通过程中依旧态度恶劣,拒绝承认错误。

甚至,在沟通过程中仍对周女士进行辱骂和人身攻击。

在维权的两个月里,周女士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有许多次的深夜里周女士崩溃大哭,质问自己当时为什么要去扶老人。

她在一个月内暴瘦22斤,还出现了高血压、心律不齐等健康问题。

终于,在7月29日,社区通知周女士,她收到了这三人的道歉信。

周女士本以为自己终于能够解脱,道歉信上的内容又给了她重重一击。

信上写着,周女士苦苦哀求他们道歉,结尾还写后期家父一切后果与周女士无关。 充满歧义的道歉信让周女士彻底崩溃,她质问:为啥我扶老人,要付出这么大代价!

那么,老人儿子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体到本次事件,老人儿子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诬陷周女士,虽然周女士已经通过报警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老人儿子仍然在小区内持续造谣,如果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可能会构成诽谤罪。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具体到本次事件,老人儿子的诬陷行为,严重损害了周女士的名誉,周女士有权要求老人儿子停止诬陷行为,消除其诬陷行为对自己的影响,对自己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具体到本次事件,周女士由于老人儿子的诬陷行为,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了健康问题,周女士有权向老人儿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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