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一大妈逆行,被一顺行男子的拉杆箱绊倒,这一倒不要紧,大妈抢救16天竟然去世了。大妈儿子直接赖上男子,说他至少有60%的责任,把男子告上法庭索赔60多万,法院判决让人出乎意料。 8月12日,据极目新闻报道,2019年3月8日,王大妈坐火车去石家庄走亲戚。 2019年3月8日中午,惠州火车站二楼候车厅上演了令人唏嘘的一幕。 王大妈在儿子小王的护送下来到人工检票口,本应安心排队候车的她,突然想起什么重要事情,竟逆着人流狂奔追赶已经离开的儿子。 就在这慌乱的瞬间,她撞上了正常排队的张先生随身携带的拉杆箱,重重摔倒在地。当时谁都没想到,这个看似平常的意外,会演变成一场生死悲剧。 现场监控清晰记录下了整个过程:12点22分23秒,小王带着母亲进入候车区;仅仅几分钟后,王大妈突然转身逆行,在奔跑至第五步时被拉杆箱绊倒。 儿子闻讯返回扶起母亲,短暂休息后,王大妈还是按原计划登上了开往石家庄的列车。 谁也想不到,这竟成了她人生最后的旅程——列车行驶途中,王大妈开始出现剧烈头痛,抵达石家庄时已陷入昏迷。经过16天抢救,这位老人最终因脑硬膜下出血和呼吸衰竭不幸离世。 面对突如其来的噩耗,儿子小王将悲痛转化为愤怒,一口咬定张先生应当为母亲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如果不是他的拉杆箱挡路,我母亲怎么会摔倒?" 在这种逻辑驱使下,小王将张先生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60余万元。这个数字对于普通工薪阶层而言,无异于天文数字。 "我正常排队候车,行李箱就放在身边,凭什么要我负责?"接到法院传票的张先生既震惊又委屈。 在他看来,这完全是一场"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的无妄之灾。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几乎能摧毁他多年打拼积累的全部家当。 这场官司不仅关乎金钱赔偿,更关乎社会公平正义——难道仅仅因为发生了不幸的死亡结果,无过错方就要被迫承担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激烈碰撞。支持索赔的一方认为,毕竟造成了死亡后果,张先生多少应该承担些人道主义补偿; 而更多声音则指出,如果放任这种"谁死谁有理"的思维蔓延,社会将陷入人人自危的境地。 经过细致审理,法院最终援引《民法典》第1165条作出判决:张先生正常顺行排队,行李箱处于合理控制范围内,其行为既无故意也无过失; 而王大妈在人流密集场所逆行奔跑,明显违反了公共场所的安全注意义务,其自身过错是导致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 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明确判定张先生不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小双点评:这一判决坚守了'过错责任'这一侵权法的基石原则,避免了'和稀泥'式的调解思维,对规范公共场所行为具有示范意义。" 在法治社会,情感因素不能凌驾于事实和法律之上。同情不能代替法律,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在同情遭遇不幸者的同时,更要坚守法律的底线原则。一个健康的社会,既需要人道关怀,也需要规则意识。 只有当每个人都明白"谁侵权谁担责"而非"谁死谁有理"时,我们才能真正建立起公平有序的公共环境。
广东惠州,一大妈逆行,被一顺行男子的拉杆箱绊倒,这一倒不要紧,大妈抢救16天竟然
小霜伴读
2025-08-13 1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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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ni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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