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酒后和男子去开房,因为刺激过度,突然晕倒,男子马上叫了救护车,但女子还

精致的老汉 2025-08-17 17:44:59

广东,女子酒后和男子去开房,因为刺激过度,突然晕倒,男子马上叫了救护车,但女子还是抢救无效去世。女子丈夫不干了,告男子强奸,不过警方经过调查,排除了刑事案件。女子丈夫不死心,又把一起喝酒的几人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20万,法院这样判。 32 岁的林女士是一家公司的职员,性格开朗外向,喜欢结交朋友。事发当晚,她应朋友之邀,参加了一场在酒吧举行的聚会,同行的还有 5 位朋友,其中包括 35 岁的张先生。聚会期间,大家相谈甚欢,气氛十分热烈,林女士也没少喝酒,从啤酒到白酒,来者不拒。朋友们见状,也曾劝过她少喝点,但林女士兴致正高,并未听从。 凌晨时分,聚会结束,林女士已经醉得站不稳脚跟,意识也有些模糊。张先生见状,提出送林女士回家,可林女士却摇摇晃晃地说不想回家,还拉着张先生的手,提议去附近的酒店开房休息。张先生起初有些犹豫,但在林女士的坚持下,最终还是同意了,搀扶着她走进了离酒吧不远的一家酒店。 进入房间后,两人发生了亲密关系。然而,就在过程中,林女士突然浑身抽搐,随即晕倒在地,失去了意识。张先生顿时慌了神,他赶紧上前查看,发现林女士呼吸微弱,情况十分危急。他来不及多想,立刻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并在电话里详细说明了地址和林女士的情况。 救护车很快赶到,医护人员对林女士进行了紧急抢救,随后将她送往医院。但不幸的是,经过数小时的全力抢救,林女士最终还是因抢救无效宣告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林女士的死因是急性酒精中毒引发的心脏骤停,而过度兴奋加速了这一过程。 林女士的丈夫王先生得知消息后,犹如晴天霹雳,悲痛万分。在了解到事情的经过后,他认为妻子的死与张先生脱不了干系,愤怒地向警方报案,指控张先生强奸了妻子,并导致其死亡。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了调查。他们调取了酒店的监控录像,询问了相关人员,包括张先生和当晚一起喝酒的几位朋友。从监控录像来看,林女士进入酒店时虽然醉酒,但意识并未完全丧失,是自愿与张先生一同进入房间的,期间没有反抗的迹象。此外,法医对林女士的尸体进行了检验,也没有发现任何被强迫的痕迹。综合各项证据,警方最终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认定张先生与林女士的行为是双方自愿的,不构成强奸。 对于这样的结果,王先生无法接受,他认为妻子的死不能就这么算了。在咨询了律师后,他将当晚与林女士一起喝酒的 5 位朋友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 20 万元。王先生在起诉状中称,这几位朋友明知林女士酒量不行,还不断劝她喝酒,没有尽到劝阻义务,而且在林女士醉酒后,没有将她安全送回家,而是任由她和张先生去了酒店,对林女士的死亡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被告的几位朋友辩称,当晚大家只是正常聚会,喝酒也是自愿的,没有人强迫林女士,而且他们也劝过林女士少喝,是林女士自己不听劝。再者,聚会结束后,张先生提出送林女士回家,已经尽到了照顾义务,是林女士自己坚持要去酒店,这完全超出了他们的预料,所以他们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阅了大量的证据,包括警方的调查记录、医院的死亡证明、酒店的监控录像等,并结合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认为,共同饮酒人之间存在相互提醒、劝阻、照顾的安全注意义务。当晚与林女士一起喝酒的几位朋友,在明知林女士大量饮酒的情况下,虽然进行了一定的劝阻,但劝阻力度不够,未能有效阻止林女士过量饮酒,存在一定的过错。不过,林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酒量有清楚的认识,对过量饮酒的危害也应当知晓,她自身对醉酒以及后续发生的悲剧负有主要责任。 同时,法院指出,在聚会结束后,张先生主动提出送林女士回家,已经履行了部分照顾义务,而林女士坚持去酒店的行为,是导致后续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这超出了其他共同饮酒人的预见范围,因此其他几位朋友的责任相对较小。 最终,法院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当晚与林女士一起喝酒的 5 位朋友共同承担 10% 的赔偿责任,赔偿王先生各项损失共计 2 万元,其中张先生作为最后照顾林女士的人,承担 5000 元,其余 4 人各承担 3750 元。对于王先生主张的其余 18 万元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这起案件的判决,给喜爱聚会饮酒的人们敲响了警钟。酒桌之上,不仅要把握好自己的酒量,更要尽到对他人的提醒和照顾义务,避免因一时疏忽而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同时,也让人们明白,法律在认定责任时,会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程度,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0 阅读:204

猜你喜欢

精致的老汉

精致的老汉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