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成本太低了。”8月报道,福建福州,一女子花了44万,竞拍到了一套113平的房子。等到保证金付了,尾款也付了,才突然被通知,第三方和委托方已经解除了委托关系。委托方表示不卖了,而原因居然是因为觉得房子卖便宜了。如果按约定,委托方违约需要赔5万元,没承想他只愿赔2000元。网友:一点契约精神都没有。 44万买房变维权:契约精神去哪儿了? 你敢信?福州的黄女士花44万在阿里拍卖上拍下一套113平方米的商品房,本以为捡了个大便宜,结果却掉进了一个大坑! 她不仅付了5万保证金,还把39万元尾款也麻溜儿地打了过去,满心欢喜地开始琢磨着怎么装修新家。 可谁能想到,原房主突然翻脸不认账,单方面解除了委托合同,理由居然是“卖便宜了”!更气人的是,对方只肯赔2000块违约金,相当于总房款的0.45%! 这操作,简直让人目瞪口呆。 事情是这样的:原房主因为急着用钱,决定低价拍卖房产。可当房子以44万成交后,他一看这价格跟心理预期差太多,立马后悔了。 于是,他决定反悔,还找了个“商业机密”的借口,拒绝提供解除委托的书面文件。这可把黄女士急坏了,她已经付了全款,还兴致勃勃地规划着装修方案,结果现在房子没了,还陷入了无尽的麻烦。 其实,这种事儿在司法拍卖领域并不少见。去年,杭州也发生过类似的案例。买家通过拍卖平台买下一套房产,结果原房主反悔,各种理由拒绝交房。 虽然最终法院判决买家胜诉,但整个过程漫长而复杂,买家不仅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还搭进去不少诉讼费用。 律师给黄女士算了笔账,即便胜诉,扣除各项费用后,她实际拿到的赔偿跟对方提出的补偿相差无几。 这事儿让人不禁想问:契约精神去哪儿了? 要知道,在古代,契约可是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比如唐朝,法律对契约的订立和执行有着严格的规定。《唐律疏议》里写得明明白白:“凡买卖田宅、奴婢、牲畜等,皆须立契。”那时候,契约就是交易的基石,一旦订立,双方都得严格遵守,违约?那可是要吃官司的。 可现在呢?有些人把拍卖当儿戏,把契约当废纸,完全无视法律和道德的约束。 再看看国外,2019年美国加州也发生过类似的事儿。一名卖家在房产拍卖后反悔,试图通过法律手段撤销交易。 虽然最终卖家没能得逞,但买家却因此陷入了长达数月的法律纠纷,耗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这种情况在国内国外都不罕见,违约成本低,让一些卖家把拍卖当成了价格试探的工具,严重破坏了交易市场的公平性。 网友们对此也是义愤填膺。有人在网上评论说:“这种行为太不道德了,契约精神何在?法律不能给这种人一点教训吗?” 还有人建议:“希望黄女士能坚持下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对司法拍卖的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面对这种情况,黄女士和所有面临类似困境的买家该怎么办呢? 法律途径虽然成本高,但仍然是维护权益的重要手段。黄女士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虽然最终所得可能不多,但通过法律手段,可以向社会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违约行为是不被容忍的。 司法拍卖平台也有责任加强对卖家的审核和监督。平台可以设立保证金制度,要求卖家在拍卖前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这样一来,卖家在反悔时就会面临更大的经济损失,从而降低违约的可能性。 最后,社会各界应加强对契约精神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只有当整个社会形成对契约精神的共识,类似的事件才会越来越少。
我们小区车位太贵卖不出去然后地产弄了个骚操作没卖出去的车位直接上柱子就是不让没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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