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试戴、弄坏;她逃跑、她追”。武汉一家金店里,上演了一场强力拉拽的戏码。原来,一位顾客在试戴一个黄金首饰的时候,不小心给人家摔毁了。眼见形势不对,俩肇事姐妹赶紧脚底抹油,想要溜出金店。 据百姓关注8月26日报道称,上班牛马实在可怜,顾客损毁的金银首饰,居然要店员自己来赔偿。试戴应该自由吗?责任又该如何划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们来做一下了解。 8月24日这一天,一对姐妹花路过了一家金店,俩人合计了一下,决定进店逛逛。 走进金店之后,店员进行了接待。在经过精心挑选之后,姐妹俩看上了一款金葫芦项链,于是提议让店员取出来,给自己试戴一下。 姐妹中的姐姐,当时对这个葫芦喜欢的不得了,戴在脖子上左看右看,十分欢喜。谁知道,突然“啪”的一声,葫芦吊坠居然掉地上了。 当时,店员、姐妹俩都惊呆住了,一时没缓过神。手忙脚乱中,把金葫芦吊坠给捡了起来。拿到柜台上一看,这个金葫芦也太惨了。 店员立刻记录下了金葫芦的伤痕:底部凹陷严重。 当时店员就直接对俩姐妹说,你们必须要对这个金葫芦进行赔偿的,因为是你们损坏的。于是,给出了两个赔偿方案,一个是买下来;一个是赔偿手工费。 本来倒也没准备购买黄金,也就本着进店看看而已,听到要赔偿,俩姐妹哪里肯呀,直接就说:一个方案都不采纳。 于是,直接就推门想要逃出去。而这个时候,店员也赶紧跑出柜台,一把抓住了姐妹俩。俩姐妹也不是省油的灯,情绪一下子就上头了,直接就跟店员展开了骂战。 一瞬间,火药味被拉满,黄金店门口开始涌来了吃瓜群众,大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还以为黄金店强买强卖呢! 姐妹俩称,干嘛拉拽我们呀,我们作为顾客,进店里来试戴,这是正常的流程,如果发生意外了,也不应该由我们来买单。 相持不下,店员紧紧拽着俩姐妹,就是不肯他们离开。没办法,只能拨打110报警电话,请民警来做协调。 民警到场之后,对于双方的说辞进行了分析,但是到最后,也没有判定出个理所当然来,最后,这份损失,则由店员自掏腰包来赔偿。 顾客到黄金店去试戴产品,如果不慎滑落导致金饰损坏,顾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般面对这样的情况的时候,则需要划分到责任方,是顾客失责还是店员失职,确定之后,根据过错比例来判定赔付标准。 根据《民典法》规定,随意破坏他人财产,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如果是在经营场所发生这类意外,是否需要赔偿,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划分责任。 判定依据一: 如果是顾客本身的疏忽,如操作不当、保管不妥善灯导致金饰破坏,顾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判定依据二: 如果是经营场所店员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当顾客开始试戴产品时,应该提醒本产品的瑕疵性,属于易碎物品,需要提供有效的防护措施。如果没有尽到义务,经营商家需要承担责任。 而观察本案,是顾客自己在试戴的时候,没有拿稳吊坠,最后导致金葫芦掉落、不小心摔坏变形。因此,顾客最终是要被认定承担赔偿责任的。 另外,店员跟顾客之间,双方可以协商处理,选择合理的赔偿方式。如果一直协商不成,且顾客一直拒绝赔偿,则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最后也会根据比例来判定责任方。 有人说,发生这样的事件之后,金店是否可以制定一条规定呢?以后进店试戴黄金,就要先交付押金,然后才可以安排试戴。如果非要如此,估计黄金店的生意就会一落千丈。 其实,关键还是在于每个人心中的那杆标尺,谨慎处事,有责就担。一出事,第一时间就想着跑路,直接甩责,最终让可怜的店员来背锅,相信这样的行为,也挺令人恼火的吧。 总之孰是孰非,也可以请求诉讼裁定。店员也不必忍气吞声、自负盈亏,可以走民事诉讼途径,大家认为法院会怎么裁定这份赔偿标准呢,不妨一起来说一说吧。
武汉,在金店内,顾客没有拿稳9克的葫芦吊坠,结果摔到地上变形了。店员让她赔偿,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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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梦玖祂^V^
这么容易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