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26岁女子要离婚,结果被其丈夫在车上暴打,女子逃离后被丈夫开车撞倒。然后丈

树说历史 2025-08-30 17:41:23

广东一26岁女子要离婚,结果被其丈夫在车上暴打,女子逃离后被丈夫开车撞倒。然后丈夫下车拿刀将她捅了86下,却只判了死缓:“他有抑郁症!”   2024年3月,广东东莞发生了一起悲剧事件。   陈女士在大三那年认识了现在的丈夫杨某,2020年两人毕业后就在广州同居,后来搬到了佛山生活。   结婚后,杨某开始展现出隐藏的另一面,他这个人控制欲很重,结了婚之后禁止陈女士和任何异性接触,哪怕是和朋友出去玩,也要向他“报备”,杨某甚至还要跟着她一块去。   人家小姐妹出去吃饭,他跟着去算怎么回事?   遇到这种情况,杨某就明目张胆的“跟踪”,直接在妻子旁边的桌子上就餐。   这种人显然是个人都受不了,陈女士也是如此,在2024年3月份决定离婚,直接回了娘家。   在这种情况下,杨某表示自己做的的确不对,跟岳父岳母承诺一定会妥善处理好两人间的关系。   结果事实证明这完全就是在放屁。   3月8日,杨某找到陈女士公司,说要自杀,逼她出来“商量离婚事情”,将妻子骗上车之后直接开着车上了高速直奔东莞。   两人又在车上大吵了一架,然后陈女士发现车上有砖头还有刀,顿时意识到不对劲,等到下了高速之后说要离开,结果杨某抄起砖头砸她的脑袋。   陈女士就打开车门跑掉了,一边跑一边喊救命。   结果杨某却跟疯了似的直接开车撞她,连续撞了3次之后,下车对着又对着陈女士的脖子和胸口捅了86刀。   这种行为很明显已经属于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极其恶劣了。   正常而言,肯定是要判死刑的。   然而,最终却只判了死缓。   因为警方在抓到杨某的时候发现他“表现异常”,话都说不利索,在案发前还搜索了“头孢就酒”,怀疑他精神有问题。   送去一鉴定,抑郁发作(F32)。而且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虽然现在网络上抑郁症都快成梗了,是个人都动不动“抑郁”,但经过司法鉴定的“抑郁症”和自以为的“玉玉症”显然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抑郁症也属于精神疾病的一种。   既然有精神病,那就不能判死刑了。   好在不是急性、间歇性精神病,不然估计连牢都不用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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