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李才坤被判死刑时,他手上还戴着手铐,面对媒体记者,使劲掀起外层囚衣,

南风意史册 2025-09-01 12:14:12

2013年,李才坤被判死刑时,他手上还戴着手铐,面对媒体记者,使劲掀起外层囚衣,露出里面写有字迹的背心,上书“冤枉”二字。   在法与情的灰色地带,有些故事远比我们想象的更复杂。当一名警察用手铐锁住罪犯,却也锁住了自己的命运。当一件写满“冕”字的背心在法庭上突兀掀起,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个个体的挣扎,更是一个关于人性、职责与制度困境的沉重缩影。   而这一切,还要从2013年那个闷热的午后说起。   庭审结束,李才坤被法警押着走出法院。摄像机的闪光灯噼里啪啦打在他脸上,他忽然停住脚步,戴铐的双手猛地扯开蓝色囚服外套。而穿在里面白色背心上,两个歪歪扭扭的黑色大字赫然闯入镜头:   “冤枉”。   现场一阵骚动,记者往前拥挤,他却被迅速带离,只留下一句嘶吼:“我不是杀人犯!我是警察!”   这一幕并非虚构,而是发生在深圳的一桩真实案件。李才坤,曾是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的一名民警。   在2012年7月,他认为有犯罪前科的班某陆,对社会有潜在威胁,并对其个人不满。于是,他精心设计了一场“拒捕袭警”的戏码。   只见他先是以调查为名骗取配枪,再将班某陆诱至偏僻路段,近距离开枪将其杀害。事后,他冷静地在尸体旁扔下一把剪刀,伪造出对方持械抢劫、暴力抗警的现场。   “我只是想除掉一个祸害。”他在第一次审讯时这样说道。但法律不认可这种“替天行道”。尽管他坚持辩称是“执行任务”,甚至当庭翻供说这是”钓鱼执法”,但证据链完整清晰。   因为警方从现场弹道轨迹、通话记录、事前准备的剪刀,甚至他事后向上级汇报“成功击毙歹徒”时冷静的语气,都指向这是一起蓄意谋杀。   值得一提的是,被害人家属最终接受了赔偿并出具谅解书,并这成为法官量刑时,考量从轻的关键。但在一审判决死缓时,依法惩处得检察官当庭指出:“执法者滥用职权,比普通犯罪危害更甚。”   而李才坤的“喊冤”行为,则更像是一种情绪爆发。因为宣判时他浑身发抖,突然对律师低声说:“他们根本不懂!我们每天面对的是什么。”这句话无意中揭开了基层执法者面临的巨大压力和心理困境--在复杂一线,规则与现实有时激烈碰撞。   但无论如何,以私刑代替程序正义,注定没有出路   如今此案已过去多年,却依然值得深思,它不仅仅是一个警察堕落的故事,更是一个关于权力边界、人性抉择与制度约束的警示录。当我们讨论正义时,必须清醒:正义的实现,不能依靠突破法律的个人英雄主义,而必须依靠对程序的坚守和对生命的敬畏,   只能说,以“正义”之名行不义之事,其喊出的“冤”字便显得格外刺目与复杂。它既是个人命运的哀鸣,更成为权力失序下所有参与者皆输的沉痛注脚。   或许,在秩序与情感、职责与人性之间,从来都不存在简单的答案。但唯一确定的是,一旦法律被亲手撕开缺口,任何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包括那些原本站在光明里的人。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大家到下方评论区留言共同讨论。 案件   信息来源: 云南信息报 2013-10-31|《深圳警察设局杀人案李才坤被判死缓 囚衣“喊冤”》 百度百科|深圳警察设局杀人案   文|沐琨 编辑|南风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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