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风小叶的“二审”已经结束!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受理! 2025年9月8日

佳佳日记 2025-09-13 01:41:01

追风小叶的“二审”已经结束!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受理! 2025年9月8日下午两点半,庭审的钟声响过,何先生踩着三年前事发时的同款鞋子走进法庭。罗某某、曾某某也来了,没躲在镜头外,就坐在被告席上。 这事要从2023年说起。当时何先生在成都地铁被两女子指认“偷拍”,警察来了查手机,没查到证据。可俩女子还是不依不饶,何先生觉得名誉受了损,把她们和成都地铁告了,要求公开道歉、赔偿5万。结果2023年12月一审判决,法院说不支持他的诉求,理由是“社会影响是他自己曝光造成的”。何先生不服,上诉到中级法院,这才有了9月8日的二审。 庭审里双方都掏了新证据。何先生拿出当时的聊天记录、地铁监控截图,说俩女子的指控没有依据;罗某某曾某某说自己是“合理怀疑”,还提交了当时的证人证言。何先生庭后跟媒体说,他穿同款鞋子是想“提醒自己,这不是小事,是我两年多的人生”。记者问他怕不怕维持原判,他摇头:“哪怕赢了,我也输了——这两年找工作被拒,朋友疏远,就因为‘偷拍’的标签。” 为什么网友这么关注这起案子? ① 戳中普通人的“怕”——谁都怕走在路上被冤枉,维权还得碰钉子; ② 一审结果争议大——明明没偷拍,怎么反而成了“造成社会影响的人”? ③ 想讨个“说法”——诬陷别人的人,是不是该公开道歉?法律得给个明确态度。 这案子其实不只是何先生的事,是给所有人看:当你被冤枉时,法律能不能站在你这边?普通人的名誉权,是不是值得被认真对待?何先生说“哪怕赢了也输了”,这句话扎心——因为维权的成本太高,时间、精力、名声,这些都是钱买不回来的。可他还是坚持,因为“要是我放弃了,以后别人遇到这种事,更不敢站出来”。 有网友说:“估计会维持原判,因为有关部门对网上曝光很反感,一审也认定社会影响是小叶造成的,我前几天告诉社区,因某事我要曝光,很快就接到了某所的电话。”这条评论让人心慌,但法律不是看“对曝光反不反感”,是看事实和证据。要是因为怕曝光就判冤假错案,那才是真的伤了普通人的心。 我觉得这起案子的核心不是“曝光”,是“诬陷”。俩女子没有证据就指认别人偷拍,这是错;一审说“社会影响是小叶造成的”,这是把维权的成本算到了受害者头上,不公平。法律该保护的是“没做错事的人”,不是“怕麻烦的人”。要是最终能改判,让诬陷者公开道歉,那才是给所有人一个“安心丸”——你没做错,就不用怕。 这事你怎么看?你觉得何先生能讨回公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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