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倩文说:“我在电视上看到费翔说我是他的初恋,把我吓一跳。那时候我十几岁,他很高

安安带你看娱乐 2025-09-13 16:26:28

叶倩文说:“我在电视上看到费翔说我是他的初恋,把我吓一跳。那时候我十几岁,他很高,也很红。我觉得我是唯一能配他的女孩子,因为我够高,我又讲英文,大家就把我们两个人摆在一起唱歌。那我们俩一起出去,就觉得有点约会的感觉,但他妈妈很不喜欢我,只要跟我出去就会很不满,我觉得被他妈妈不喜欢以后日子会很难过,但我也觉得无所谓,没关系啊,不喜欢就算了,我后来也就去别的地方拍戏,他又太红了,我们就分开了。” 看到叶倩文的这段采访,我感慨,不愧是唱《潇洒走一回》的歌后,配得感很高。

你看叶倩文这股子劲儿,多飒啊!十几岁面对当时又高又红的费翔,没一点小女生的自卑,还敢说 “我是唯一能配他的”,这份自信可不是谁都有。换作别人,面对那么火的对象,说不定早就小心翼翼、患得患失了,可她不,觉得自己够高、会讲英文,跟费翔站一起就般配,这种 “我值得” 的底气,真的太圈粉了。

而且她面对费翔妈妈的不喜欢,也没委屈自己去讨好。一般人遇到未来婆婆不待见,可能会想着怎么改变对方印象,甚至委曲求全,可叶倩文倒好,觉得 “不喜欢就算了”,转头就去别的地方拍戏,一点不纠结。这种不拧巴、不内耗的性格,跟她唱的《潇洒走一回》简直一模一样,歌里唱 “红尘啊滚滚痴痴啊情深,聚散终有时”,现实里她也真就这么做了,合得来就处,处不来就潇洒分开,从不拖泥带水。

后来两人因为她去外地拍戏、费翔太红而分开,叶倩文也没说过一句抱怨的话,提起这段过往都是云淡风轻的。不像有些明星,分手后要么互相指责,要么卖惨博同情,她倒好,把年少时的喜欢当成一段普通回忆,不炒作、不追忆,这份清醒太难得了。

现在再看叶倩文,年纪大了依旧活得通透自在,舞台上唱歌还是那么有劲儿,私下里也不被外界声音裹挟。其实感情里最难得的就是这份 “配得感”,不因为对方条件好就放低自己,也不因为别人的态度就否定自己,喜欢就认真处,不合适就潇洒走,这样的叶倩文,难怪能红这么多年,不仅歌受人喜欢,做人的态度更让人佩服。

想想咱们普通人,有时候在感情里就是少了点叶倩文的底气,总觉得自己不够好,或者因为别人的看法委屈自己。其实真该学学她,你很好,对方好是对方的事,你也有自己的闪光点,配不配得上,首先得自己认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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