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苗光脚跳舞那一刻,已经把“留下”和“离开”算得明明白白。 冯小刚要她跳,是想在酒桌再演一次《芳华》的青春符号,用她的身体替电影续命;大佬们跟着起哄,是要看新人低头,确认权力还能使唤人。
陈道明一句“你TM没见过跳舞”把台面撕破,其实是替资本留面子:再闹下去,视频流出,片方股价和口碑一起崩。
苗苗没哭没闹,脱鞋、踮脚、拍完这场戏,转身两个月闪婚郑恺,动作快到让冯导来不及安排下一部片约。
她用婚姻把经纪约变家务事,把曝光度锁进婴儿房,从此媒体只能拍到她种菜。
普通人想复制这条退路,难在没人会在酒桌救你,更难在找到一个愿意接盘流量的同行。
娱乐圈不是不能进,是得算好退场时间。 苗苗的幸运,你敢赌自己也能遇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