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男子年轻时,打牌欠一屁股债,他不让孩子上学,打孩子,威胁前妻,他们离婚不离家,年老了,双腿因为长期打牌走不成了,他怪两个女儿不孝顺,就找两个女儿赡养,不料两个女儿直接拉黑他。 大女儿的婆婆说:“我儿媳妇好的很,孝顺的很!”大女儿说:“姑姑也拉黑他了,所有家人跟他断绝来往了。”调解员对男子说:“你年轻时,没有做好父亲,年老了,凭什么要求女儿们对你好。”男子气愤地说:“能调解就调解,调解不了上法院。” 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9月15日报道,王先生因为长期打牌,腿疼得实在厉害,手上实在没有钱了,他就找两个女儿,这时他才发现,两个女儿早就拉黑他了,他打电话给两个女儿,她们也不接。 他心里很是恼怒,找到了大女儿,大女儿直接说他说话就像放屁一样,本就一肚子气的王先生,气急之下打到大女儿一耳光,从此大女儿更是不来看他了。 现在他腿疼得实在厉害,却没有一个人理他,所有家人都拉黑他了,他也没钱了,只好找了调解员,他跟调解员说他的两个女儿不孝顺,不联系他,也不养他。 调解员帮他找到了大女儿,大女儿的婆婆一听王先生这么说自己的大女儿,说不孝顺,她就听不下去了,就跑出来替儿媳说话,她说:“我儿媳妇好的很,孝顺的很,是他的事没法说。” 大女儿看着父亲带着调解员过来,是满心的委屈,根本就不想再见到父亲,看到父亲她就想起了年少的事情。 当时她和妹妹弟弟还年小,父亲正是能干的时候,他却什么都不干,为了向家里拿钱,他就拿他们三姐弟威胁他们的母亲,不但让母亲拿钱,就算离婚了,也要离婚不离家。 说是共同抚养孩子,实际上是孩子的母亲在长期操劳着,劳累积攒,使他们的母亲双腿都变形了。 大女儿本以为自己长大了,就可以摆脱自己的父亲,却没想到,王先生拿小女儿和小儿子威胁大女儿。如果不拿钱,就不让他们上学,甚至王先生还打自己的小儿子。 想起这些心酸的过往,大女儿实在不想拿一分钱给父亲,父亲年轻到年老,一直就是打牌,不工作,没钱了就问家里人要钱,他都是靠问家里人要钱维持生活的。 家里人不给钱,他就变卖家里的电器,家中的空调,电冰箱,电动车,都不知道被他卖了几台几辆,就那辆电动车,大女儿都赎回来了两次。 这样的父亲,大女儿真的一刻也不想见他。 大女儿说,不但她和妹妹拉黑了父亲,她的姑姑也拉黑了,他的母亲和弟弟也拉黑了,所有的家人都和他断绝来往。 但女儿的话却没有唤醒王先生,王先生说大女儿说的不是真的,自从他的二女儿结婚之后,给他的钱都不够500元,女儿们并没有给他很多钱。 王先生看着打女儿不愿意再给钱,就要求调解员帮忙调解,让女儿们来看他,跟他来往。 调解员看到王先生原来是这么一个人,她也指责王先生:“你年轻的时候没有做一个好父亲,你年老了,凭什么要求女儿们对你好,回到以前曾经有过的美好亲情。” 王先生听了调解员的话,根本就不是来帮他的,他气得跟调解员说:“能调解就调解,调解不了,那就上法院去解决。” 他依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他不但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他更没有看到自己犯下的错误,也没有反思自己哪里做的不对,只想着让女儿们赡养他。 那么如何看待王先生所做的事情呢? 1、王先生从年轻到年老,一直打牌欠债,变卖家电,问家里人要钱,拿孩子威胁前妻,他们离婚不离家,他的行为肯定是不利于家风建设的。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如果王先生能够改正恶习,好好挣钱养家,或许他的前妻和孩子们还能原谅他。 2、王先生年轻时是没有抚养孩子的,他对孩子们的伤害很大。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王先生年轻时不抚养孩子,年老时要求孩子赡养他,孩子们心里自然不舒服,大女儿说她愿意赡养父亲,但是怎么养是她的事。 3、即使王先生年轻的时候没有抚养子女们,但子女们成年之后依然要赡养父亲。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只是子女们如何赡养,他们也可以选择自己赡养的方式。 那么你对王先生有何看法呢?素材来自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
河南新乡,男子年轻时,打牌欠一屁股债,他不让孩子上学,打孩子,威胁前妻,他们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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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2: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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