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贵州一精神病院保安竟如此对待病人,一审判1年2个月,这判决到底重不重? 在医疗体系中,精神病院的病人属于绝对的弱势群体,他们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自如地表达和保护自己,完全依赖医护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照顾与保护。保安陶某的行为,无疑是对这份信任和职责的严重践踏。 从陶某的行为来看,他在值班时,仅仅因为病人吵闹,就采取了极其恶劣的手段。用约束带将病人绑在防盗网上,还脱了对方裤子,挠腋窝、拍大腿、用手电筒殴打,甚至把装开水的塑料瓶别在病人裤腰处,这一系列行为给病人的身体和心理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病人韩某某在被如此对待后,身心所遭受的痛苦是难以想象的,这种虐待行为严重侵犯了病人的人身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陶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构成要件,且其行为情节恶劣。不过,他在开庭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法院据此对其从轻处理,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从法律的角度和同类案件的判决来看,这一判决是合理且恰当的,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考虑到了陶某的认罪态度等从轻情节。但从病人韩某某所遭受的痛苦以及社会影响来看,这样的判决可能会让一些人觉得不够重。毕竟,保安的职责本应是保护病人安全,他却反其道而行之,给病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这种行为对整个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医疗行业的形象都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敲响了警钟,任何对弱势群体的虐待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希望相关机构能够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职业道德素养,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让每一个需要照顾和保护的人都能真正得到应有的关爱和尊重。
12岁女孩被继母生父虐待致死,她不仅被逼迫吞便,喝尿液,甚至生前还被继母表兄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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