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子哥”穿警服带货 近日,云南耿马警方通报的一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一名36岁男子在电影拍摄休息期间,竟身穿警服进行直播带货,最终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 警服不是“演出服”,更不是博眼流量、带货牟利的工具。该男子身穿明显警用标志服装出镜,不仅混淆了公众对警察身份的认知,更涉嫌违反《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法律明确规定,警用标志、制服等为人民警察专用,任何人不得滥用。 我们常说“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这句话从来不是空谈。无论是线下还是线上,冒用警察形象、滥用警用标识都是对法律尊严和公权力的严重挑衅。该事件也再次提醒我们:内容创作可以创新,但必须严守法律底线;流量可以追求,但不能以牺牲社会秩序为代价。
“嘎子哥”穿警服带货 近日,云南耿马警方通报的一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一名36岁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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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23: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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