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子哥”穿警服直播带货被拘7天,网友吐槽:嘎子没被日军抓,被红军抓了 9月17

莓爱分享 2025-09-18 11:09:04

“嘎子哥”穿警服直播带货被拘7天,网友吐槽:嘎子没被日军抓,被红军抓了 9月17日晚,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通报,谢某某因身着带有明显警用标志的服装直播带货,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引发公众对警用标志使用与网络直播规范的关注。 事件经过:警服“带货”引争议 通报显示,谢某某在直播带货时,身穿带有警衔、警号等明显警用标志的服装,通过“警察推荐”“官方渠道”等话术吸引观众购买商品。该行为被网友截图举报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经查,谢某某并非警务人员,其穿着警服直播的行为纯属个人炒作,目的是利用警服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升直播效果。警方认定,谢某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依据相关法规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法律视角:警用标志的严肃性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36条,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专家指出,警用标志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代表着国家执法权力和公信力,非警务人员穿着警服进行商业活动,不仅误导公众,还可能损害警察形象,扰乱社会秩序,必须依法严惩。 网友热议 • “穿警服直播带货?太胆大了!” • “必须严惩,不能让警服被滥用” • “支持警方处罚,维护警察形象” 数据显示,近年来冒充警察或滥用警用标志进行商业活动的案例偶有发生,多通过直播、短视频等平台吸引流量。警方提醒,警用标志和服装不得非法使用,公众若发现此类行为,应及时举报;网络主播也应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直播内容,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这起事件为警用标志使用与网络直播规范敲响警钟。当商业利益遇上法律底线,如何守护警察形象与公众信任?您认为该如何加强警用标志的管理?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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