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转业后的20年里,我先后在5家私营企业出任高管。由于辞职较为频繁,有人指责我忠诚度欠佳,但老板们却不这么看,他们对我的主动辞职都深感惋惜。 我服务过的这几家私企,尽管老板对我信任有加、委以重任,可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要么工资待遇偏低,要么工作氛围不佳,存在家族成员干涉公司生产经营的现象,要么公司发展前景黯淡等。 无论在哪家企业工作,在职期间我都恪尽职守,竭尽全力为公司创造价值,深受老板和员工的信任与好评。 我频繁辞职,是为了追求自身价值的实现,寻觅更理想的发展平台,做自己喜爱之事。 我觉得,辞职不应与忠诚度划等号。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并非是对某家企业的人身依附。只要员工在职时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坚守职责、创造价值,这本身就是对企业的忠诚。 您觉得呢?
台媒记者在街头采访台湾年轻人,他们的回答在我的意料之中。记者问他们:如果P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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