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龌龊!男子赤身裸体进入女邻居家,偷偷做出猥琐的事,被监控拍到不止一次…称自己离

可爱卡梅伦 2025-09-20 14:46:29

太龌龊!男子赤身裸体进入女邻居家,偷偷做出猥琐的事,被监控拍到不止一次…称自己离婚都怪她。 —— 看完这段监控,我隔夜饭都快吐出来。画面里,那货光着屁股,猫着腰,像只发情的耗子溜进别人家,东闻闻西摸摸,还把脸埋进人家晾着的内衣里猛嗅,顺带拍照。更离谱的是,被派出所摁住后,他第一句不是道歉,而是:“我离婚都怪她,谁让她天天穿那么少在阳台晃!”听完我三观碎成渣,血压直接飙到180。 民警说,这已经是第四次逮他。前几次女主出差,回来总觉得屋子被人动过,内衣移位、抽屉有脚印,还以为是自己记性差。直到装了摄像头,才抓到这只“裸奔黄鼠狼”。最恶心的是,他每次作案时间掐得贼准——女主一上夜班,他就脱个精光,坐电梯上楼,连鞋都不穿,怕发出声音。整一个“变态时间管理大师”。 审讯室视频里,他翘着二郎腿,一脸“我委屈”:“我老婆就是被她勾跑的!她阳台晾个蕾丝袜,我老婆跟我吵架,说我没出息,离了就跑。我不得找她要点利息?”听完我直接爆粗:哥们,你老婆跑是因为你满脑子下水道,不是因为隔壁袜子好不好! 我顺手扒了扒他的底。85后,外号“阿强”,干物业维修,手上有业主钥匙备份。离婚两年,前妻提起他就后怕:婚内偷装摄像头拍自己老婆,被发现后还反咬一口“你出轨我才拍”。离了也不消停,天天蹲前妻抖音,留言“穿这么浪给谁看”。前妻报警,他被警告一次,转头把骚扰目标换成邻居。说白了,这就是一条产业链:从偷窥、跟踪到入室,一步步升级,不拦着就能进化成更恐怖的玩意儿。 有人轻描淡写:“没伤没抢,关几天得了。”我直接甩数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去年公布,入室猥亵案里,三成凶手有多次偷窥前科,八成受害人患长期焦虑,一半搬家。心理阴影不是玩笑,我闺蜜大学时被偷过内衣,十年过去,她租房必换C级锁,阳台永远拉帘,男朋友碰她脖子都能惊出一身冷汗。她说:“我不是小题大做,是我知道那滋味,像吞了活蛆,一辈子翻胃。” 更气人的是,阿强被拘十天,罚款五百。女主听完当场大哭:“我精神损失谁赔?我晚上不敢回家谁管?”我陪她去找物业,经理两手一摊:“他早离职,我们不知情。”想调公共视频,被告知“存储只保留七天”。一圈踢皮球下来,女主只能自费换锁、装报警器、买防狼喷雾,前前后后花了六千多。敢情变态犯罪成本三位数,受害人收拾残局得五位数,这算盘打得真精。 我想起日本有种“痴汉罪”,偷窥、偷拍直接入刑,最高蹲半年;韩国给性犯罪者戴电子脚环,搬哪都亮红灯。咱们也不是没进步——今年新版治安管理处罚法把“偷窥、偷拍隐私”抬到可刑拘,但执行层面还是“和稀泥”。警察兄弟也倒苦水:案多人少,没重伤没死亡,只能先行政,想要刑事,得等“更恶劣”的结果。可谁都知道,等更恶劣发生,就晚了。 说回阿强。拘留所出来第五天,他又出现在女主门口,只是这回穿了裤子,戴了鸭舌帽,把一束烂玫瑰挂门把手上,附张纸条:“我知道你装摄像头了,这次我穿衣服,你拍不到我了吧,哈哈。”女主直接崩溃,连夜搬去朋友家。我陪她去立案,派出所终于以“寻衅滋事”把他刑拘,目前等起诉。女主红着眼:“能关多久?出来是不是还得找我?”我没法答,只能抱了抱她。 写到这儿,我血压又飙。很多人把偷窥当“猥琐点的小毛病”,可它就是暴力前奏。今天他敢裸身进门,明天就敢捂嘴上床。对变态仁慈,就是对受害人犯罪。我支持“一次偷窥,终身留痕”,也支持物业、平台、警方数据互通,别让辞职、搬家、换号就能洗白。更想提醒所有房东:钥匙别乱托,门禁别图便宜,B级锁在人家眼里就是塑料玩具。 有人问我,遇到这种人怎么办?我回:别信“忍忍就过去”,留证据、报警、找媒体、找律师,一条龙刚到底。你的沉默,是他继续爬墙的梯子。别怕麻烦,麻烦总比噩梦短。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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