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又在全国率先开了一个先河,以后想要撤换掉物业不需要全体业主投票,而且需要2/

开心唠唠嗑 2025-09-22 23:28:43

深圳又在全国率先开了一个先河,以后想要撤换掉物业不需要全体业主投票,而且需要2/3以上的业主,而且占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同意才可以撤换了,现在只需要50%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向街道办申请撤换物业,当然这个前提是物业跟小区的物业合同已经到期,而物业还在提供服务。 以前小区想换物业,那可真是比登天还难。多少业主为了凑齐2/3的投票,跑断腿、磨破嘴,最后还可能因为几户人家不同意,忙活大半年全白费。现在门槛降到50%,相当于给业主们松了绑,终于有机会把不称职的物业“请走”了。 就拿深圳之前的案例来说,有个小区物业常年不作为,垃圾堆成山、电梯老故障,业主们想换物业,前前后后折腾了两年,就因为差几个百分点没达到2/3,一直没成功。要是当时有这个新规,业主们也不用受那么久的罪。 但也有人担心,门槛低了会不会出乱子。有些小区的业委会本来就不省心,要是借着这个新规频繁换物业,每次换的时候都从中捞点好处,最后坑的还是普通业主。之前就有新闻说,某小区业委会跟新物业私下勾结,抬高物业费,业主们不知情还以为换了个好物业。 还有个现实问题,50%的业主同意,怎么确保投票公平?是挨家挨户上门签字,还是线上投票?要是有人冒名顶替投票,或者故意误导老年业主,最后结果能不能服众,这都是要解决的问题。 对物业公司来说,这个新规也是个警醒。以前可能觉得只要熬过合同期,就算服务差,业主也难把自己怎么样。现在不行了,要是再敢敷衍了事,业主们凑够50%的同意票,就能让他们卷铺盖走人。以后想留住项目,只能靠实打实的服务。 换物业不是目的,让小区住得舒心才是。就算把旧物业换走了,新物业要是更差,那不是白折腾?所以业主们投票的时候也得擦亮眼睛,别光图一时痛快,得选真正靠谱的物业。 深圳这次敢第一个吃螃蟹,确实有魄力。但新规落地后,还得有配套的监管措施,比如规范投票流程、监督业委会行为,这样才能真正保护业主利益,避免好事变坏事。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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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相由心生

相由心生

3
2025-09-23 10:47

入住率不足过半,需要全体同意。 入住率过半,只需要过半数业主同意。 根本没有三分之二说法。

kinkon77

kinkon77

1
2025-09-23 11:17

签了二十年合同,打你也得受着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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