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违纪16次的学生,7次罚站换来了“体罚”的帽子——育英中学这事儿,戳中了多少老师的痛点。 官方看了364小时监控,证实没有网传的扇耳光、逼跪捡牌,老师只是想管管屡次捣乱的学生。 可家长不依不饶,还闹着要追究刑事责任。最憋屈的是老师,察觉孩子异常不敢提“精神问题”,怕被扣上歧视帽子;不管又对不起全班学生,这简直是两难绝境。 真不是替老师开脱,教育哪是只有温柔说理?广州曾有家长伪造血衣造谣老师,最后被判了刑[__LINK_ICON],这说明污蔑老师本就该担责。现在对正常惩戒上纲上线,其实是折断老师的“管理手”。 等哪天老师都不敢管了,吃亏的还是孩子。你说,该怎么给敢管的老师留条底气?
千万不要小看这次济南育英中学田老师体罚事件,调查组眼里是真不揉沙子,愣是看完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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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有期
整改教育惩戒权是讲到点子上了,惩戒权本来是明确的,但是权限不大,实施过程一旦过度,追责极严,济南一事是依法处置的,打一下学生手臂,超时罚站20分钟,后果是调离岗位,记过处分(三年绩效考核不合格,工资只发70%,预计损失15万元以上),何况过程中各级纪委一个一个约你喝茶,家长每天堵着你骂,个中滋味你去细品… 所以整改惩戒权,就是得明确真正惩戒过度时,视学生伤情而定,无伤情的惩戒,顶天诫勉谈话,不能动不动就撤职查办记过处分,这样老师们才真正敢用这项权利,毕竟不是谁都能把每次惩戒精准把控在哪点可怜的范围内,何况很多时候学生都会故意去挑衅,很容易就能把老师整走. 法不容情,法亦不宜苛,如果违规摆摊罚一千万,如果寻衅滋事判死刑,这法肯定弊大于利,不立更好,教育惩戒法同理
蔡志山 回复 09-27 15:52
说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