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是利用一个喜欢的对象,对自己内在的“喜欢的情感”所展开的体验。
爱,是利用一个爱的对象,对自己内在的“爱的情感”所展开的体验。
也许,喜欢和爱的对象并不是重点,我们最喜欢的、最爱的,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情感体验”,是正在享受情感体验的积极的生命状态。无论对象是谁,喜欢和爱的情感,都是人生中最美好、最值得拥有的体验。
看看,只要能换一种视角,就可以丰富我们对于“爱”和“喜欢”的理解;就可以丰富自己对“爱的对象”和“喜欢的对象”的理解;就可以丰富我们对自己的理解。
时间长了,人们对于自己喜欢的对象,就没那么喜欢了;对于自己爱的对象,也就没那么爱了。
不是“对象”变了,而是自己内在的体验因为不断地在重复,不再新鲜了,所以变淡了。
人类是极度渴望获得新鲜的生命体验的物种,这时候就问题就来了,是去更换喜欢和爱的对象呢,还是从内在去更新自己呢?
这两种方式都能够创造出新鲜的体验,人生的层次和境界,就是这样区分开来的。
在多数时候,某种“对象”真正起到的作用,只是对存在于我们身上的美好的情感进行唤醒,只是帮助我们去体验生命和认识自己的机缘。
当然,同步被唤醒的,也有可能还有其它的东西,比如:嫉妒心、虚荣心、控制欲、占有欲。
所以,再怎么美好的东西,再怎么丑陋不堪的东西,都是生长在我们自己身内的东西。
领悟到这一点,人就该觉醒了……
另外,也不是说喜欢和爱的“对象”就不重要了。
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极品的对象”,这种人总是在不断地自我成长和自我创造,于是乎,这样的人可以给予爱和喜欢他的人,更多更好更惊喜不断的唤醒自己的机缘。
真的好希望遇见这样的人啊!
———《半山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