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女子每年都花4000多元给自己买保险,结果连续买了10年,得了肿瘤后,

小史善始善终 2025-10-03 10:48:48

湖南衡阳,女子每年都花4000多元给自己买保险,结果连续买了10年,得了肿瘤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女子得的是交界性肿瘤,不属于恶性肿瘤,不属于理赔范围。[送心] 每年雷打不动交四千多保费,连续交了十年,真生病了保险公司却拒赔?湖南衡阳的向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她确诊肿瘤后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搬出“交界性肿瘤不是恶性肿瘤”的理由拒绝支付十八万重疾险保险金。这场纠纷最终闹上法庭,判决结果给了所有人一个明确的信号。   2015年,向女士开始购买保险,其中包含保额十八万元的重疾险。2022年,她被诊断出骨巨细胞瘤并接受了手术。今年初,肿瘤复发,医院在诊断书上明确写着“交界性肿瘤”,并特别提示该肿瘤有复发和转移风险。   当她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收到了拒赔通知。保险公司的理由看起来很专业:交界性肿瘤不属于恶性肿瘤,不在理赔范围内。但法院的判决揭示了问题的本质:保险合同本身存在模糊地带。   法官在审理中发现,保险合同对“恶性肿瘤”的定义采用了一般定义加排除的方式,但既没有明确包含交界性肿瘤,也没有将其排除在外。更关键的是,保险公司无法证明在销售保险时向投保人解释过这些医学术语的具体区别。   根据《保险法》第30条规定,当格式条款存在争议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正是基于这一原则,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必须支付十八万元理赔金,并免除向女士后续各期的保费。   值得关注的是,保险行业的规范也在逐步完善。2020年修订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才明确将交界性肿瘤排除在“恶性肿瘤—重度”保障范围之外。但这对于之前签订的保险合同,并不能简单适用新标准。   所有理赔相关的材料都要妥善保管,向女士能维权成功,完整的诊断证明和缴费记录起到了关键作用。如果没有这些证据,维权之路将会艰难得多。   保险本应是生活的保障,而不是纠纷的源头。这个案例也提醒保险公司,在制定合同时应更加透明,在销售时更需耐心解释,避免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规避责任。   对于普通人来说,向女士的经历既有警示意义,也提供了维权范例。遇到不合理的拒赔时,法律会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支持。 🔥 网友评论摘录: “推销时把保障范围吹得天花乱坠,真出事就开始钻合同空子,交界性肿瘤不算癌?那手术费和复发风险难道是小感冒?” “合同是保险公司写的,自己没说清,当然该赔!” “每年交几千块,真到用时才发现条款坑太多。幸好法律站在消费者这边,不然又是哑巴吃黄连。” “骨巨细胞瘤易复发转移,本质接近恶性肿瘤。保险公司拿专业术语搪塞,分明是逃避责任!” “保险行业该整顿了!” “这类纠纷不是个例,保险公司应简化条款、主动解释,而不是靠拒赔赚钱。” 互动提问: 你有过保险理赔被拒的经历吗?最后是怎么解决的?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故事! 来源: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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