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小林上厕所时,智能马桶竟然喷出了开水,还把她烫伤了,小林在网上反映了自

芹姐说法 2025-10-03 22:05:39

北京,女子小林上厕所时,智能马桶竟然喷出了开水,还把她烫伤了,小林在网上反映了自己的遭遇,让她想不到的是,自己却遭到了网爆。现在烫 伤虽然好了,可小林却咽不下被造谣的这口恶气,她决定让这些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据极目新闻报道,前不久,女子小林在使用智能马桶的冲洗功能时,按键出现了卡顿,随后冲水管里喷出来了开水。 小林一下子就被烫的跳了起来,灼热感和无法忍受的疼痛,让小林本能的尖叫起来。 小林立马去浴室,一边用花洒放出的凉水冲洗,一边查找热水烫 伤的处理方法。 网上给出的办法是用凉水冲的没有烫伤感为止,小林按这个办法冲洗一个小时后,才感觉好了一些。 她还买了烫伤膏涂抹,症状得到了些缓解。可没过多久,疼痛和皮肤的不适还是让小林无法忍受。 于是小林赶紧去就医,经过诊断,小林皮肤的烫伤达到了二级。 回家后,小林马上拨打智能马桶的售后电话,可当天没有得到对方的恢复。 第二天,小林把自己的遭遇发了出去,并设置成提醒品牌方的售后观看。很快,客服人员就主动和小林取得了联系。 小林跟对方反映,智能马桶买了三年多了,以前出现过水温忽冷忽热的情况,但故障还不算严重。 可事发当天,按下控制键后,开始没有反应,过来一阵就喷出了带着热气的开水,顿时就把自己烫 伤了。 小林本来做好了起诉对方、要求厂家依法赔偿自己的准备。 那么,关于产品质量问题对使用者造成侵害,应该如何依法进行维权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和一千二百零三条的有关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可以向产品的生产方或销售方任何一方请求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果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的,为五百元。 由于智能马桶出了问题,把小林造成二级烫伤的侵害,小林可依法向生产方或销售方进行索赔。 1、小林可要求退一赔三的主张。要求对方退还货款,并要求获得货款三倍的赔偿。 2、小林可要求对方赔偿自己实际的经济损失。例如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还有因为此事导致的误工费等。 3、小林可要求对方对自己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因为私处烫伤给小林带来的精神痛苦和困扰是显而易见的,小林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合情合理。 后来小林看对方态度诚恳,积极主动提出解决方案,小林决定与对付方和解。 和解的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对方按照小林买智能马桶的价格,给小林退一赔三。 二是小林因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由厂家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误工费按照一周的工作时长计算,以上相关费用小林需向对方提供依据。 三是对方赔偿小林精神损害费,因为司法鉴定耗时过长,双方对此赔偿金额采取了协商解决。 至于智能马桶为何会喷出开水,生产方表示,要等技术人员现场进行检测才能找出原因。 对于后续的医疗费用,小林没有提出要求,双方很快达成了和解。 可对于小林来说,烫伤虽然愈合了,赔偿也拿到了,但事情却并没有就此结束。 原因是在这件事的过程中,小林遭到了网爆,有人公开给自己造黄谣,言语不堪入目,小林决定依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网爆小林的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2、根据《民法典》第995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有人在网络上公开捏造事实,污蔑,诽谤小林,对小林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损害了小林的人格权。 二、网爆小林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到怎样的制裁。 1、行政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对于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将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重,则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根据《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平台基于用户服务协议以及法定监管责任,对受到网络暴力影响的用户负有保护义务。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将面临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一系列行政处罚。 网络平台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网暴行为的,应当承担间接侵权责任。 目前,小林已经对网络平台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提供网爆者的相关信息,然后小林将依法起诉具体网爆自己的人。 对于小林的遭遇,您还有何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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