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灵甫之子张道宇为南京300平焦园婚房维权多年,法院未受理且仅获17万补偿 1945年,张灵甫在南京二条巷79号的蕉园1号后改为51号买下一栋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的花园别墅 。张灵甫死后,1948年6月,其遗孀王玉龄向当时的国民政府南京市地政局提交相关文件,申请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但因战事失利,未能办完过户手续 。 从1984年开始,王玉龄就试图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没有结果 。后来房屋被拆,南京的房产部门曾提出补偿2万,后又说补偿17万,张道宇等人无法接受赔偿起诉房产部门后法院没有受理 。 根据建设部1992年44号文件规定,对原去台人员的代管房产,确定产权人后,“可承认其产权,但不发还原房,对其残值给予适当补偿”,这栋房子按此政策只能得到17万元左右的补偿款 。
张灵甫之子张道宇为南京300平焦园婚房维权多年,法院未受理且仅获17万补偿
星星之火王
2025-10-06 1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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