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名母亲带着小孩乘坐高铁,结果却被同车的一大叔又亲又摸,母亲发现后对着男子咆哮,你为什么亲一下她的脸?我们不认识你,你凭什么亲小孩?正当大家纷纷看向这名男子时,男子的回应让人瞬间无语。 视频中,一母亲质问同车的一男子,凭什么对着自己的孩子又是亲又是摸的?我们又不认识你。男子回应道,这么小的孩子有什么关系呢? 母亲怒斥道,怎么没关系?我有关系,我不原谅。这时候,坐在旁边的乘客指认道,上车之后,这名男子就一直在摸她了。 这名母亲听到旁边乘客如此说,于是便再次质问男子,你为什么要亲她,她一个小孩难道不会被吓到?她是你小孩吗? 男子则回应道,因为她可爱。我们那边是可以的。母亲再次斥责男子,你们那边是你们那边,我这边是不可以的。最终,母亲将这件事情交给了警方处理。 事发后,有网友表示,你们不认识,你去碰人家干什么,而且还是异性,虽然是小孩子,但是小孩子也不行,这和大小没有关系。 还有网友表示,要懂得避嫌,我邻居家小孩经常来我家玩,就喜欢抱我的胳膊大腿,但是如果没有人,我就开着门让她自己玩,虽然邻居相信我,但是毕竟不是亲人,不能过分亲昵。 也有网友表示,我办公室同事的小孩,真的是很可爱,我也是又抱又亲的,幸亏我是女的,不然也麻烦。 实际上,既然不认识,这名男子是不能随意亲吻女童的,即便征得女童的同意,这种同意,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 因为刑法规定的很清楚,与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关系,一律认定为性侵,也就是说,对于不满14周岁的女性,法律是采取特殊保护的,即便征得女童的同意,这种同意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同样,亲吻触碰女童的隐私部位,即便获得了女童的同意,这种行为依然是无效的,同样属于猥亵儿童罪,会面临刑事处罚。 本案中,男子亲吻女童,这属于一般猥亵行为,还上升不到刑事处罚层面,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所以,因为本案受害人不满14周岁,属于未成年人,涉事男子将会面临10日以上的行政拘留处罚。 虽然事发是在列车上,其实并不影响男子如何被处罚以及被哪一地方的警方处罚。 因为按照相关规定,会有列车最初停靠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警方管辖,所以,如果下一站不是终点站,那么,涉事男子将交给列车下一站的停靠站警方处理,所以,男子的行程在下一站就算结束了。 其实,不认识人家,何必这么亲近,这其实很让人怀疑男子的动机,到底是真的喜欢孩子,还是有其他的不良目的。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为什么2025年一线城市相亲市场“女多男少”现象愈发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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