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驾车出游时,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充电专用车位,但是她并未充电,而是直接离开。返回后发现车辆被地锁锁住,扫码解锁时显示需缴纳70余元占位费。女子为减少费用启动充电,账单却增至80元,离场时又额外支付10元停车费。对此,女子质疑车位未提前上锁,导致自己被动消费。地锁客服:地面标识、警示牌及二维码均明确标注占位收费,提示写的很清楚。 程女士带家人本来高高兴兴开车去玩,结果停个车花了近百块,最后还一肚子委屈,让我们来看看这到底是咋回事? 事情是这样的,程女士前段时间开车去杭州的一个景区游玩。 到了目的地找停车场的时候,瞅着一排充电车位空着,想着反正都是停车位,那就停这吧。 她其实也知道充电车位不能占用,但是她看了一眼旁边也有个油车停在充电车位上。 想着那可能就是没人管,她也没管啥充电不充电,锁了车就开开心心跟家人去逛景区。 压根就没看旁边的警示牌,几个小时以后,她们玩完回来取车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好家伙,车位上的地锁升起,将自己的车卡住,开不出来。 她赶紧跑到车跟前,发现地址旁边有一个二维码,上面写着车辆锁定,需扫码解锁缴费。 程女士当时就懵了,自己停车的时候车位明明没有开地锁,这会怎么被锁住了。 她赶紧掏出手机扫码,结果跳出来的账单让她瞬间懵了,占位费70多块钱。 她跟家人研究,是不是自己没充电所以收了展位费,那充了电是不是就免费了。 就这样她又给车充了会电,以为可以减免展位费,结果一扫码70多块变成了80块。 合着充电不仅没抵消占位费,还多收了电费和服务费,越弄越贵。 这还没算完,等到了停车场的出口时又被收了10块钱的停车费。 等于说在这个停车场里,自己花了展位费、充电费还有停车费。 程女士越想越憋屈,自己停了这么一会车就花了90块钱,她直接联系记者想要找客服理论。 记者得知后第一时间认为不充电占用充电停车位收取占位费没什么问题。 程女士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这地锁要是一开始就锁着,我肯定不会停这。 是因为地锁没锁,我才停进来的,也没有任何人告诉我说这里不能随便停车。 现在直接反过来收我这么多钱,这不就是被动收费吗? 而且当时其他的充电停车位还有油车停在那,只是将车停了一半,没有超过地锁。 这样就算地锁起来了人家也能将车开走,根本对不住。 而一般的充电车位2个小时以内都是不收展位费的,自己停了3个小时,全都算了钱,这不合理。 后来记者联系上地锁上的客服,客服表示:占位费不等于停车费,充电停满2小时免占位费。 你不充电的车可以直接停,但是它会自动升锁。 这些场内都有说明,警示牌上也有显示,地面也有提示,包括扫码都会提示,写的很清楚。 记者了解到,这片充电车位算是超级充电站,充电牌上有电话,但是打过去只有智能语音。 程女士按照提示输入信息并没有找到可以申诉的订单记录。 这事说来说去,大家都觉得各有各的理,吵了半天也没有个结果。 《民法典》公平原则:停车服务合同中,收费应合理公平。 停车场设置占位费等收费项目,需要遵循公平原则。 如果收费明显过高或不合理,程女士有权要求收费方退还多收费用。 但是根据该充电车位的相关提示,每半小时/1元,并不属于过高收费。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10条:禁止妨碍他人使用机动车公共充电桩的不文明行为。 这一规定将妨碍他人使用机动车公共充电桩的行为明确为不文明行为。 程女士将自己的车停在充电专用车位,确实不在理,之前有过相关案例,根据相关规定,最后被处罚。 《电力法》与设施保护原则,充电桩作为电力供应设施的延伸,其正常运行受《电力法》保护。 非充电车辆长时间占用充电车位,导致充电桩无法为新能源汽车提供服务,实质上造成了电力设施使用效能的浪费,间接妨碍了电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在车位资源紧张的背景下,充电车位的高效利用更具公共利益属性。 很多规定优先保障其专用功能,本质上是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落实节能减排政策,这符合公共利益的整体需求。 非充电车辆鸠占鹊巢的行为,不仅侵害了个体权益,更是对公共政策与社会整体利益的损害。 后来这事传到网上,评论区却炸了锅。 有人认为程女士自己不看提示怪谁,充电车位本来就不是给普通车停的。 也有人认为这种提示很多人都不会去看,要是在入口就用大喇叭喊一喊,或者车位上装个语音提醒,或许就不会有这事。 不过这事也给大家提个醒,现在很多停车场的充电车位都有专门的规矩。 有的是不充电不让停,有的是不充电要收高价占位费。 说白了,按规定停车就不会有这些糟心事,别像程女士一样,本来开开心心的出游,最后因为停车费闹得一肚子不痛快。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呢?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10月3日,安徽合肥,一女子才提的新车,回家时发现车位满了,她把车停在对面路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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