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正在“死刑书”上签字的人,是演员程春莲,照片拍摄于1992年4月,虽然比较模

小小历史查询 2025-10-10 16:47:06

这个正在“死刑书”上签字的人,是演员程春莲,照片拍摄于1992年4月,虽然比较模糊,但是我们还能够感觉到她打扮的比较精致,毕竟曾经是当演员的人。 要是聊起程春莲这个人物啊,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那阵子,在湖北黄石当地可算是小有名气。她打小就生在黄石,模样长得那叫一个俊俏,一双眼睛水灵灵的,皮肤也白净,走到哪儿都能吸引不少人的目光,谁见了都得夸上几句。 程春莲打小就对文艺这事儿特别上心,不管是唱歌还是跳舞,她都学得又快又好,在同龄孩子里那绝对是拔尖儿的存在,每次学校或者社区有文艺活动,她准是舞台上最亮眼的那个。 等到十五岁那年,凭借着出色的文艺天赋,她顺利进了当地的文工团,这在当时可是相当让人羡慕的工作,毕竟能进文工团的,都是有真本事的人。 那时候,《刘三姐》这部作品火得一塌糊涂,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喜欢看、喜欢听里面的唱段。而程春莲因为长相清秀、气质又特别贴合刘三姐这个角色,幸运地被选中当歌舞剧《刘三姐》的主演。 自打演了这个角色,她的名气一下子就传开了,走到街上都有人能认出她,还会主动跟她打招呼,那时候的她,事业顺风顺水,家庭生活也过得和和美美,简直就是别人口中“人生赢家”的模样,周围人看她的眼神里满是羡慕。 时间到了上世纪80年代初,改革开放的浪潮已经席卷全国,到处都充满了创业的机会,不少人都想着趁这个机会干一番事业。 程春莲看着身边有人通过创业改变了生活,心里也萌生了创业的念头,虽说她之前从来没接触过做生意这事儿,一点经验都没有,但她这人胆子大,敢想敢做。 不过好在她之前在文工团的时候,认识了不少人,积攒了一定的人脉。后来通过熟人牵线搭桥,没过多久,她就遇到了一个能帮她的贵人——一家石油公司的梁姓科长。 这程春莲啊,胆子是真的大,而且在她眼里,只要能挣钱,根本就不考虑这事儿合不合法,完全没把法律放在眼里。她做的生意其实特别简单,就是先以低价从石油公司买进石油,然后再把这些石油高价卖给其他有需求的公司,就靠这种倒买倒卖的方式,短短两年时间,她就净赚了将近八十万元。 要知道,在那个年代,万元户都已经是很少见的,八十万元那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啊,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身边的人其实都清楚,她做的这事儿是犯法的,大家心里都跟明镜似的,可程春莲却被金钱冲昏了头脑,一门心思扑在挣钱上,根本听不进别人的劝告,深陷在这种违法的生意里无法自拔,谁劝都没用。 老话说得好,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不管做什么违法的事儿,终究是会暴露的。到了上世纪90年代初,程春莲做的那些违法勾当很快就败露了,有人把她的事儿举报了。 警方接到举报后,立刻展开了侦查,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取证,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最终确定程春莲犯了“投机倒把罪”,这个罪名在当时是很严重的。到了1992年年底,程春莲被绳之以法。 现在回头看程春莲的经历,真的挺让人唏嘘的。她本来有着很好的天赋和起点,要是能一直踏踏实实在文艺道路上走下去,说不定能有更高的成就,拥有幸福安稳的人生。可她却因为一时的贪念,为了挣钱不惜触碰法律的红线,最终落得这样的下场,真的是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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