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人士称捐救灾物资被收过路费#【#高速回应捐救灾物资被收过路费#:未持批准证明,可补办退费】近日,公益人士胡雷称捐赠抗洪救灾物资经过高速公路被收费一事引发热议。
10月9日,胡雷发文称他向广西百色市德保县慈善促进会捐赠一批抗洪救灾应急物资,也向当地报备过,但经过高速公路时被收1180元高速费。
10月10日,广西高速客服工作人员回复称,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对于胡雷反映称已经向当地报备,该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相关部门还在核实处理中,后续会根据官方渠道发布处理结果。
随后,大皖新闻记者也联系了百色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胡雷先生当时是通过自助缴费机缴费出站。目前胡雷先生未能提供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相关证明。如果过后补办,可以按规定退费。(大皖新闻记者 余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