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女子结婚时,酒店舞台玻璃破碎,女子腿部被划伤。她没能完成婚礼仪式,便紧急就医。几个月过去,酒店没有出面解决,反而询问他们何时结清尾款。女子带着民警上门讨要说法,对方却让她直接起诉。最终,女子不仅决定走法律程序,还已将酒店不负责任的事情公开,不愿再帮他们隐瞒真相。 女子本在5月份结婚,婚礼进行到一半,意外突然发生:酒店搭建的舞台玻璃骤然破碎,在场众人都惊呆了。紧接着,大家就看到新娘子的腿在流血,显然是被碎玻璃划伤了。 家人围上来安慰她,语气急切又带着安抚:先别慌,现在最重要的是赶紧就医,别耽误了时间导致伤口感染。 于是,新郎陪着新娘匆忙赶往医院,只能留下双方父母在现场接待前来道贺的亲朋好友。 结婚本是两个人一生当中最高光、最值得铭记的时刻,如今却发生这样的意外,女子心里又委屈又遗憾,这个坎怎么也过不去,夜里想起没能完成的仪式,常常难过得睡不着。 事后,女子和家人找到酒店方,希望对方能拿出诚恳的态度,共同商议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可酒店的大老板始终不肯出面,一直由二老板负责协商。但二老板以女子一方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为由,双方始终谈不拢,事情就这么一直拖延着。 在女子看来,自己提出的要求完全合理,是酒店方根本不想承担任何责任,才导致事情僵持到现在,她越想越觉得不公平。 换作任何人,在结婚当天遭遇这样的事,心里都会充满委屈吧? 无论从人道主义角度,还是酒店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来看,事后酒店是不是都该主动找女子一方协商,尽力挽回自己的口碑? 可酒店方却完全不在意,一副女子他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态度,仿佛只要不掏钱,其他都无所谓。 就这么拖了几个月,酒店依然没给女子一方一个明确的说法。 10月7号那天,女子再次带着民警去找酒店,接待他们的依旧是二老板,大老板还是躲着不肯露面。 女子坚持要求能管事的人出面解决问题,大老板这才不情不愿地姗姗来迟。可他见到女子后,不仅没有半句道歉的话,反而直接开口问:你的尾款还没有给我们付。 听到这句话,女子的心情瞬间跌到了谷底,又气又寒:怎么会有这么不讲理的老板?既然酒店方毫无诚意,那自己也没必要再帮他们遮掩过错。随后,她直接发布视频,把酒店的情况详细叙述出来,也毫不掩饰地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经历了这些,女子决定不再和酒店继续纠缠,直接通过法律程序为自己维权。 她坚信,结婚当天因为酒店没有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导致自己受伤,这件事上酒店难辞其咎,自己一定能讨回公道。 网友们看到这件事后,也纷纷觉得酒店老板的做法太过分:结婚是一辈子只有一次的大事,就算意外无法完全避免,事后也该积极做好善后处理吧? 就算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暂时谈不拢,酒店真正能做主的大老板也该亲自出面沟通,怎么能一直让二老板传话?这根本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 一、酒店舞台玻璃破碎致新娘受伤,酒店肯定要担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新娘是去酒店办婚礼的消费者,酒店对自己搭的舞台有维护和检查义务。舞台玻璃碎了,明显是酒店没做好安全保障,比如玻璃质量有问题或没定期检查,这就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换成谁在这儿受伤,酒店都得负责,更别说婚礼上出这种事了。 二、新娘能向酒店要哪些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新娘受伤就医花的医疗费肯定得报,要是因为养伤没法上班,误工费也得给;要是需要人照顾,护理费、营养费也在赔偿范围内。这些都是法律明摆着的,不是狮子大开口,酒店不能以“要求过高”为由拖着不赔。 三、酒店没解决受伤赔偿,反而催新娘结尾款,一点都不合理。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酒店先得履行好安全保障义务,把受伤的事解决明白,这是它该先做的。现在它没处理好赔偿,反而催尾款,新娘完全可以拒绝。 就像你买东西没拿到合格的,凭啥先给全款?酒店这是颠倒黑白,压根没摆正自己的位置。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 素材来源于:河南民生频道2025年10月9日
江苏,一女子结婚时,酒店舞台玻璃破碎,女子腿部被划伤。她没能完成婚礼仪式,便紧急
胡萝卜说法
2025-10-11 12: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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