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药同一家店线上20元线下60元##记者调查线上线下药价悬殊现象#】“同样的药,同一家店,线上买只要20元,线下却要60多元。”北京某高校学生张云(化名)近日在学校附近药店亲历了“一店两价”的怪象。#国家医保局加强监测药品阴阳价格#
她因感冒需要购买抗病毒口服液和蒲地蓝消炎片,在店内询价得知,抗病毒口服液售价29.8元,蒲地蓝消炎片35元。正准备付款时,她无意中打开了该药店在某线上平台的店铺,发现同款抗病毒口服液仅售10.3元,蒲地蓝消炎片更是低至9.89元,线上总价不到线下的一半。面对超过三倍的价差,张云最终选择了线上下单。
类似现象并不鲜见。《法治日报》记者走访北京市多家药店发现,同一家药店、同一款药品,部分线下门店售价普遍高于其自身在线上平台的售价,有的价差甚至高达三倍以上。在某平价药房,一款“芬必得”布洛芬缓释胶囊线上售价18.6元,线下却高达29.8元;多家连锁药店的部分药品也存在类似价差,从几元到数十元不等。多家药店工作人员将原因归结为“平台补贴”,并表示消费者可“自行选择”。
这一现象引发了消费者对药品定价机制的广泛质疑:同一经营主体为何能对完全相同的商品制定如此悬殊的价格,这是否属于合理的市场定价行为?线下购药的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是否受到侵害?面对可能存在的价格不公,消费者如何有效维权?现有的医保比价、限价政策能否真正落地,遏制“价格双轨制”?
在武汉大学大健康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副院长武亦文看来,这一现象本质上是数字经济时代市场自主定价权与法律规制边界的经典问题。根据价格法,绝大多数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这为经营者根据渠道特性(如线下高租金、线上平台补贴)制定差异化价格提供了合法性前提。“单纯的不同渠道价格差异,在法学理论上并不直接等同于违法。”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