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报道,北京,男子与女友发生关系时未做安全措施,导致女友怀孕。可是男子并不想要孩子,也不想结婚,所以他通过家暴女友,来逼着她去做了引产手术。事后女友将男子告上法院,索赔3.8万元。可法院调查发现,男子的女友又怀孕了,而且二人正准备结婚。不过,法院还是作出了判决。 田某(化名)和安某(化名)恋爱多年,安某一直盼着结婚生子。 安某的月经已经迟了快一个月,去医院检查,结果确实怀孕了。 拿到化验单时,她心里既紧张又有点期待,想着可以趁机和田某商量结婚的事。 可没想到,田某一听就慌了,立刻说:“这孩子不能要,我现在哪有能力养?赶紧去打掉。” 安某不同意,她说:“咱们也不小了,既然怀上了,就结婚吧,我自己能带孩子。” 田某却死活不肯让步,两人因此吵了好几天,气氛越来越紧张。 后来,田某脾气越来越差,动手的次数也多了。 一开始是摔东西、骂脏话,后来甚至直接推搡她。 有一次,两人又因为怀孕的事争吵,田某一气之下抬手给了安某一巴掌,还把她推倒在沙发上,说:“你不打掉孩子,我们就分手,以后我不管你。” 那晚,安某躲在被子里哭了一整晚,第二天醒来,身上还有明显淤青。 就这样,她被家暴折磨了快半个月。 加上田某天天催、天天闹,安某实在撑不住了,最后在田某陪同下去了医院做引产手术。 手术后,她身体特别虚弱,在家休养时越想越觉得委屈——自己好好的怀了孕,不仅没得到关心,还被男朋友逼着打胎,身体和心理都受了伤。 心里的气越来越重,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个说法。 没过两个月,她把伤情照片、医院记录和聊天记录收集好,报警并起诉索赔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8万元。 庭审时出现大反转。 法官调查发现,这对情侣压根没分手,安某已经怀上二胎,田某还主动提出结婚,婚纱照都拍好了。 法官当庭问安某:“都要结婚了,为啥还纠结过去的事?”安某回答:“他打我、逼我打胎的事不能算完,赔偿和结婚是两码事。” 田某当庭喊冤,说自己道歉了,还付了8200元引产费,现在要结婚,安某再索赔就是无理取闹。 安某反驳,那8200元其实是田某还的借款,不是手术费。 田某说还付了800元现金,却没证据,法院不认账。 法院审理后判定,田某的行为属于家暴,《反家庭暴力法》明确,长期共同生活的情侣之间的暴力也适用。 田某逼安某引产动手打人,已经侵犯了安某的身体权。 但安某也有责任。 法院认为,她明知道田某不想要孩子,却没采取有效避孕措施,为后续纠纷留下隐患。 两人已经复合备孕,综合考虑后,法院判定双方各负50%责任。 赔偿方面,由于田某已支付部分费用,法院没支持安某3.8万元的全部诉求,只判田某赔偿6233元。 判决后,田某按规定支付了钱,两人的婚礼也照常筹备。 这案子曝光后,网友争议很大。 有人说安某不值:“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居然还结婚?” 也有人认可判决:“责任划分合理,双方都有疏忽,没有证据的话说再多也没用。” 感情的事可以回头,但法律责任不能忽略。 田某即便要结婚,之前家暴逼引产的错也没法抹掉。 安某可以选择原谅,但也有权追讨属于自己的赔偿。 正如网友说的:“原谅是情分,追责是权利,两者不冲突。”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法治进行时
10月10日报道,北京,男子与女友发生关系时未做安全措施,导致女友怀孕。可是男子
霁雾阙任
2025-10-12 18:5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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