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普通的乡村道路会车争执,竟演变成网络谣言风波。近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违法行为人安某某为泄私愤编造谣言,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法律代价。 事情始于一段狭窄的乡村道路。安某某驾车与对向车辆相遇,因会车让行问题双方发生争吵。情绪激动的他回到家后,截取行车记录仪视频,配上“我的地盘我做主,村干部横行霸道”等煽动性文字,发布到短视频平台。这条不实视频迅速发酵,截至删除时,已获得1.8万次点赞、5000余条评论,还被转发500多次,引发大量不明真相网友的负面讨论,严重损害了涉事村干部的名誉,也扰乱了当地乡村治理秩序。 乡政府工作人员发现视频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后,立即向警方报警。接到报案后,哈拉直沟派出所迅速行动,通过固定证据、追踪溯源,很快锁定了造谣者安某某。在确凿证据面前,安某某承认了自己虚构事实、抹黑他人的违法行为。 最终,互助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安某某作出行政处罚。该条款明确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若造谣情节更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事处罚。 类似案例并非个例。此前,横州村民商某某因不满分红方式造谣“村委挪用公款”,河南村民王某因诉求未满足诬告乡政府乡长,均受到依法处理。这些案例都印证了“言论自由有边界”的道理——即便是对基层工作有意见,也应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而非捏造事实、恶意传播。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试图通过造谣泄愤、博眼球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这就是这个四川人造谣抹黑重庆的实证,在他眼里成都就是天堂,重庆就是地狱,都没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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