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长安镇同兴吸塑有限公司宣告停产倒闭。 在东莞成立超30年的同兴吸塑厂,因市场竞争激烈、订单下滑、厂房合同到期,宣布于9月30日停产结业。 公司宣布倒闭后,给每位员工发放了一份《劳动合同终止协议》。协议内容并非依据《劳动法》按工龄赔偿,而是在结清员工全部工资的基础上,再给予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部分员工已默认公司协议,签字领钱后离职;有些员工认为公司的补偿不合理,不愿签字。 对于这种公司倒闭,既未欠薪跑路,但也没依法赔偿,而是以“每人两个月工资”经济补偿的方式“体面离场”的情况,大家作何看法? 分享城市新鲜事
广东东莞一家经营了36年的公司9月底结业,除了给员工结清8月、9月工资,另给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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