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111.SH)于2025年10月13日公告,公司当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核心问题指向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规定披露。
警示函指出,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北方稀土子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为关联方内蒙古包瀜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代发人员工资、福利费、保险费等共计894.85万元。其中,2021年6月北方稀土收购该子公司后,仍发生相关垫付费用587.61万元,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尽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瀜环保公司已全额归还上述款项,但北方稀土未就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相关监管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值得注意的是,此前10月10日,上交所已因同一违规行为对北方稀土及关联方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