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难道不是恶意诉讼吗?为什么发生任何事情,都要找人背锅做替罪羊呢?初三女生跟母亲发生争吵,母亲把她手机砸了,女生于是跑到顶楼跳楼自杀。 这本来是非常清晰不过的事情,这是家庭悲剧,是孩子脆弱的心理,母亲强势的处理方式导致的悲剧,责任人是母亲,是孩子自己。 结果呢?这对夫妻竟然去起诉物业和消防队,要他们承担女儿死亡的责任,索赔六十万! 他们说物业公司没锁天台,没设警示标志,私自乱建乱搭“石墩子”,没有进行巡查,这是造成女儿死亡的因素。 他们还说消防队管理有问题,也是造成死亡的因素之一。 对了,他们要查房屋图纸,要查看楼顶平台现状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住建局没给他们看,他们就把住建局也告了,说是造成孩子死亡的另一个因素。 说实话,要不是官方因为发布,我都怀疑这是假新闻。 你这当妈的逼死女儿,怎么有脸去告别人?告物业,告消防队,甚至造房子的你也告,你这胡搅蛮缠的功夫世界一流,怪不得把孩子逼得跳楼了。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孩子跳长江,是不是要把长江流域所有省市群众都告了?因为他们没截流,没给长江加盖子啊。 这样的行为实在恶劣,遇到事情就转移矛盾,非要攀扯别人来承担责任,这样的行为,难道不是恶意诉讼吗!
虚惊一场!上初三的女儿经常反胃恶心,爸妈发现后不由得胡思乱想,为了彻底了解女儿为
【4评论】【4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