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店猝死案:精液残留≠性服务,113万索赔败诉,法院判决藏着人性真相 凌晨的足浴店包间里,中年男子李某突然倒地,120急救人员全力抢救仍无力回天。司法鉴定报告里的一个细节,让这场意外瞬间引爆争议——李某尿道口及大腿根部存在精液残留。 “肯定是足浴店提供了非法性服务!”家属的愤怒不难理解,凌晨独自消费、异常生理反应,再加上亲人猝死的打击,让他们坚信是“过度刺激”诱发了悲剧,随即提出113万元的索赔诉求。在很多人看来,这样的“证据链”似乎足以坐实足浴店的违规行为,舆论一度偏向家属一方。 但足浴店老板徐某的辩解却截然相反:“我们是正规店,监控能证明按摩师全程按流程服务,没任何越界举动。”监控录像显示,李某进店后,按摩师始终在提供常规推拿,期间无外人进入,李某也只提过“最近有点累”,未表现出不适。更关键的尸检结论浮出水面:李某的直接死因是主动脉夹层破裂出血,而他生前早已患有心脏病变、肝细胞脂肪变性等多种基础疾病,这些才是猝死的根源。 法庭上的交锋直指核心:精液残留能等同于非法服务吗?家属律师坚持“正规按摩不可能出现此类反应”,但足浴店律师的反驳一针见血:“成年人放松状态下的生理反应属正常现象,仅凭这一点推断违规,缺乏事实依据。” 这恰恰戳中了一个容易被情绪掩盖的真相:用单一细节臆断全貌,往往会偏离事实本质。 最终法院的判决给出了答案:李某自身承担85%的主要责任,足浴店仅承担15%赔偿责任,赔付17万余元。判决书中的逻辑清晰有力: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己有心脏基础病,却在凌晨时段接受按摩且未告知店员健康状况,对自身安全未尽到注意义务;而足浴店虽无非法服务,但作为经营者未充分履行安全提醒义务,存在轻微疏忽。 这个“亮了”的判决,其实藏着两层深意。从法律层面,它明确了“过错与责任匹配”的原则——正如性猝死的法律认定规则所示,需严格依据医学鉴定和事实证据,不能仅凭猜测定责。从人性层面,它更是给所有人提了醒:意外发生时,愤怒和悲痛可以理解,但用主观臆断代替客观事实,既无法告慰逝者,也难获法律支持。 评论区里的讨论炸开了锅:“终于不是‘死者为大’式判罚了”“身体是自己的,基础病真的不能大意”。这场纠纷落幕了,但留下的启示很明确:成年人的世界,既要对自己的健康负责,更要对事实保持敬畏。猝死责任认定
山东泰安入室抢婴案审理过程中,竟然4人就有3人当庭翻供,还有一个咆哮公堂,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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