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河南登封发布唐庄镇征收房产税的征求意见稿,拟对全镇118平方公里内27个村(社区)征税,土地按每平米每年3元收,房产税按房产余值1.2%或租金12%计征。 税务局说这不是新税种,因唐庄镇乡改镇,符合1986年《房产税暂行条例》里建制镇要征税的规定。条例里明确个人非营业用的房子免税,和上海、重庆试点的非经营性住房征税不一样。 不少网友误以为是新的房产税试点,消息一发酵,22号晚上征求意见的网页就删了。其实乡改镇后明确征税范围有先例,但“房产税”三个字太敏感,加上涉及村镇范围广,容易引发误解,看来政策落地前得把细节和百姓疑问讲得更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