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吃饭饮酒后一人死亡!法院一审判先行离开两人无责,另一人赔偿死者家属52万余元 2023年1月9日,张某与三人相约在河南濮阳一家火锅店饮酒。饮酒过程中,张某和杨某两人一直喝,另外两人先后因为身体不适离开。随后,张某和杨某两人继续喝了酒。此时,饭店老板听到包间内有吵闹声,便前去查看,发现张某头部流血,杨某在一旁不远处站着。杨某随后开车带张某离开。 次日早上,张某被巡逻民警发现,躺在小区门口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2023年9月,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承担55%的责任,赔偿张某家属528621.57元,而先离开的两人不承担责任。法院认为,杨某与张某相约饮酒,未尽照顾义务,又未及时将张某送医治;另外两人因身体不适先离开,已尽到注意义务,不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