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桩震动网络的案件终于有了最终结果——河南网红“罗大美”被害案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主犯余金生被判处死刑,同案犯沙玉姣被判死缓,杨恒获刑十三年。这起案件从案发到宣判历时两年多,背后藏着人性最贪婪的恶意,也暴露了“熟人作案”的残酷真相。 罗大美本名尚某锋,30岁的他靠反串表演在短视频平台积累了百万粉丝。白天是舞台上风情万种的女装艺人,晚上是直播间里推销彩妆的带货主播,他靠努力从放牛娃变成小有名气的网红,却在事业巅峰时被“朋友”的贪欲推向深渊。2023年7月5日,游手好闲的杨恒以谈生意为由,将罗大美骗到余金生的出租屋。这个曾两次因抢劫入狱的惯犯,早已和同居女友沙玉姣、杨恒密谋抢劫——他们知道罗大美有钱,更知道他信任“熟人”。 被控制后,罗大美被塞进保时捷后备箱,拉到南召县偏僻山村。三天里,余金生用刀抵着他脖子,逼他转出200多万存款。钱到账后,凶手怕暴露,竟用编织袋套住罗大美的头,用衣服勒颈、短刀割喉。更令人发指的是,他们还用罗大美的手机给家人发消息:“我撞人了,要躲躲”,甚至模仿他的声音发语音,试图掩盖罪行。直到警方在红薯窖里找到尸体,家人才知道,那个总说“等我忙完就回家”的儿子,早已被贪婪的恶魔吞噬。 这起案件最扎心的,是“熟人”二字。杨恒和罗大美时有交集,却为500块好处费当帮凶;沙玉姣作为余金生的女友,不仅提供收款账户,还参与抛尸毁证;余金生更是赌徒心态作祟,把“朋友”当提款机。更讽刺的是,罗大美生前借钱给“朋友”从不催债,死后却没人提还钱——他的善良,成了别人眼中的软弱。 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余金生死刑,沙玉姣死缓,杨恒十三年。但再重的刑罚也换不回罗大美的生命,他的父母至今无法接受儿子遇害的事实,父亲暴瘦20斤,母亲一夜白头。这起案件给所有人的警示是:当财富暴露在贪婪者面前,连“朋友”都可能变成豺狼。 说到底,罗大美的悲剧不是“防人之心不可无”能概括的。他错在把善意给了错的人,错在低估了人性的黑暗。我们总说“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更要记住“防人之心不可无”——不是让你怀疑所有人,而是学会在热情里保留三分清醒,在善良中带点锋芒。毕竟,不是所有“朋友”都配得上你的真心。 最后想问大家:如果你的“朋友”突然找你谈“大生意”,你会多留个心眼吗?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吧。 (案例来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