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女子要求快递员把装有5克金条的快递放门口,结果不到一个小时,金条不翼而飞!女子:”哪怕我叫他放门口,快递员也不该怎么做!他们应该赔偿!”快递员:“她让我放门口的,这丢了怎么能怨我! 据当事人陈女士(化名)描述,事发当天她因临时外出,无法当面签收装有5克金条的快递。快递员联系她时,她明确表示“可以将快递放在家门口”。然而,当她在一小时后回到家中时,门口的快递已不见踪影。发现金条丢失后,陈女士立刻联系快递员并报警,警方到场后调取了周边监控,但由于楼道监控存在盲区,暂未发现有效线索。 面对丢失的金条,陈女士情绪激动,她认为即便自己允许快递员将包裹放在门口,快递员也不应简单照做。“金条属于贵重物品,快递员明明知道包裹里是贵重物品,就该尽到提醒义务,或者采取更稳妥的送达方式,而不是直接放在无人看管的门口。”陈女士强调,快递公司作为服务方,有保障快递安全的责任,即便收件人提出放门口的要求,对于贵重物品,快递员也应拒绝这一不合理的放置方式,因此她认为快递公司和快递员应当承担金条丢失的赔偿责任。 快递员李师傅(化名)则对此感到委屈,他表示自己完全是按照收件人的要求操作。“当时我电话联系陈女士,明确询问她快递如何处理,她主动说放门口就行,我才按照她的指示放置的。”李师傅认为,自己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放置地点也是收件人指定的,快递丢失是因陈女士自身选择的放置方式存在风险,并非自己工作失误导致,“我只是按要求送货,总不能收件人让放哪里,我还强行要求当面签收吧?这丢了怎么能怨我呢?” 此次事件也提醒市民,接收贵重物品时尽量当面签收,若确需放置,应选择安全的存放位置并及时取件;快递员在处理贵重物品快递时,也应主动提醒收件人放置门外的风险,避免因权责不清引发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