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多的衣服,被88岁邻居张婆婆9块钱当废品卖了,小伙子王东直接起诉索赔两万二,连精神损失、误工取证都算进去,结果法院只判了800。这事儿一上热搜,网友炸锅! 别人家门口的东西不管是不是废品,如果不是别人丢弃或者可赠予他人的东西,任何人随意拿走,那就是偷窃! 古人还知道路不拾遗、这在别人家门口的东西、而且还是包装好的衣服,说以为是垃圾鬼信吗? 说白了就是侥幸心理的偷盗行为。 这些个老太婆仗着自己年龄大了,名义上是捡垃圾,实际上是连捡带偷的,心里明白着呢!逮住就给你装糊涂,法律能把我怎么样? 现在有个现象,绝大多数小区,包括中高端小区都有大量的老人四处收集纸箱和塑料瓶卖,而且确定是本小区的人员,这是什么社会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