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薪八千的稳定工作,说不要就不要了。 一个27岁的小伙,辞职跑去夜市卖麻糍。 然后,赔了个底朝天。头十天,连饭钱都挣不回来。 看到这儿,是不是心里咯噔一下,觉得“看,又一个瞎折腾的”? 别急。 这哥们儿最牛的地方,不是他敢辞职,而是他敢在赔钱之后,把整套设备从宁波打包,用货车拉回武汉。 就因为他琢磨明白了:我在一个上班族匆匆路过的地方,卖给谁啊?我得去年轻人扎堆的地方! 这行动力,这复盘能力,说真的,在哪个公司干都是把好手。 他那辆自己刷的亮粉色三轮车,挂上灯带,在夜市里骚气得不行,老远就能看见。 菜单也玩出了花,什么芒果奶酪、茉莉青提……听着就想尝尝。 他还胸前挂个运动相机,跟每个客人聊天,谁爱吃甜的,谁不吃香菜,他都记着。 后来,队伍能排出五十多米。 一天净赚八百多。 家里人从一开始觉得“大学白上了”,到现在成了他的“后勤保障部”。 这故事里,我看到的不是“读书无用”,也不是“摆摊比上班好”。 我看到的是,一个人真正为自己活着的模样。 上班,你是公司这台大机器里的一颗螺丝钉,你的价值是老板定义的。 摆摊,你是自己这艘小船的船长,风浪再大,方向盘在自己手里。 那种看着几十号人排着队,就为了吃一口你亲手做的东西的踏实感…… 说真的,多少钱一个月也换不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