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手欠的代价!”2024年8月,辽宁葫芦岛,女子晚上参加聚会,结束时在饭店

栗頿聊 2025-10-28 18:50:40

“这就是手欠的代价!”2024年8月,辽宁葫芦岛,女子晚上参加聚会,结束时在饭店门口被一同参加聚会的一名男子搂抱。女子制止对方,回家后又将此事告诉给自己的丈夫。女子丈夫闻言与对方通过微信发生口角,而后又驾车带着女子找到对方与发生互殴,其中,对方还用菜刀将女子丈夫的车挡风玻璃砍碎。事后,女子报警,而后又以受到惊吓为由,要求对方赔偿2.3万余元损失。法院这样判!   任女士晚上去参加聚会,等聚会结束到饭店门口的时候,一起去的一个叫苑某的男的,突然上来搂了她一下。   任女士当时就制止了对方,可这事儿没就这么过去,回家后她把这事跟丈夫徐某说了。   徐某一听就火了,当即就通过微信找苑某理论,俩人说着说着就吵了起来,火气都特别大。   到了第二天凌晨,徐某越想越气,干脆开车带着任女士去找苑某,见面没说几句就打了起来,场面一度特别混乱。   更严重的是,苑某急了眼,还拿了把菜刀,把徐某汽车的挡风玻璃给砍碎了,那场面想想都让人后怕。   事后任女士报了警,经历了这么一场冲突,她也受了不小的惊吓,后来甚至出现了失眠、恐惧的情况,嘴里还反复念叨“杀,杀,杀”,最后被诊断可能患上了“癔病”,还住院治疗了21天。   之后任女士就找苑某要赔偿,一共算了2.3万余元的损失,可双方没谈拢,最后只能闹到法院,让法院来判。   法院审理的时候,先把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捋得清清楚楚。首先看最开始苑某搂抱任女士那一下,不管苑某说自己就只是碰到了肩部,还是任女士说对方碰到了胸部。   法院没在这些细节上纠结,重点是认定这个行为“超出了正常交往的界限”,已经侵犯了任女士的身体权和人格尊严。   在民法上这就是有“过错”的,哪怕警方没把这事儿定性成治安层面的猥亵,也不影响它属于民事侵权。   然后再看后续的连锁反应,苑某这一搂,就像点燃了导火索,先是徐某微信吵架,接着是线下互殴,还有苑某砍车玻璃的暴力行为。   任女士作为目击者,精神彻底崩溃才生了病。苑某一开始还辩解,说任女士可能早就有病史,或者责任在徐某先挑衅,可法院通过查证“时空关联性”和“医学因果关系”。   明确把任女士的病情和苑某引发的这场冲突绑在了一起,认定苑某作为最初侵权的人,得为后续可预见的后果负责,就算中间有徐某的不当行为,也不能免除苑某的基本责任。   至于赔偿金额,任女士要2.3万,法院最后判了1万。这少了的1.3万可不是随便扣的,一方面法院得按“合理损失”来算,任女士索赔里那些和病情没直接关系,或者证据不足的部分,都得剔除掉,法律只保护有凭有据的实际损失,可不是你想要多少就给多少。   另一方面,徐某当时的做法也有问题,他没想着用合法的方式解决,而是选择“以暴制暴”,结果自己因为故意伤害被行政处罚,还让任女士陷入更惊恐的环境,加重了精神创伤,这种不理性的维权,反而让家里的损失更大了。   最后法院这1万块钱的判决,其实把这事里的弯弯绕绕都说明白了。它不仅给苑某越界的行为定了性,也理清了后续混乱的责任,还点出了徐某冲动行事的问题。   这事儿也给大家提了个醒,生活里遇到这种侵犯自己权益的事,光有勇气维权还不够,更得有智慧,得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可别像徐某那样用拳头说话,不然最后可能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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