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网红煎包店,煎包店我常去,一进店准点这个。没成想这牛滑里加了硼砂,虽说我们法律挺全,执法的法子也有,可还是没挡住商家这么干。 硼砂(四硼酸钠)属于有毒化学物质,成人致死量为15克。其毒性会引发呕吐、腹泻、休克等症状,长期摄入会导致多脏器损伤。我国将其列为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任何食品生产环节的添加行为均属违法。 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违法成本低于执行挑战 :部分违法利润远超罚款,威慑不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小作坊、小摊贩等薄弱环节易成盲区。 对于从事食品的个体户和企业,必须在办营业执照前,先学习哪些是禁止添加到食品中去的,考试满分才发证。违者重刑伺候,最好是10年起步吧。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